【逃犯条例】3男涉屯门试遥控爆炸装置 不准保释还柙至3月再讯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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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实验室助理联同电器技工及无业汉,于周六(14日)在屯门小冷水路偏僻处,涉以遥控装置进行爆炸试验。警方又检获防御装备包括盾、防弹衣及防毒面具,三人被控一项制造爆炸品及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罪。案件今(16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张洁宜拒绝他们保释申请,案件押至明年3月30日再讯,以候警方进一步调查,及化验化学品、爆炸品、军火及电话。
被告依次为关嘉耀(27岁,报称无业)、徐天乐(27岁,报称实验室助理)、何健忠(40岁,报称电器技工),被控一项制造爆炸品及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罪。
控罪指,三人在12月14日,在屯门小冷水路的山坡制造爆炸品,即遥控土制炸弹组件;及意图使警务人员受严重伤害,串谋与其他身份不详人士非法及恶意伤害他们。
控方指装置可在40至50米外启动
控方指在案发地点发现收发器和发热线,如在线上加入化学品会引致爆炸,该装置亦可在40至50米外启动。而被告当时有穿上避弹衣等防护装备,可见有潜在威力。
控方又称被告有专门职业,以便他们合作和分工, 指制造爆炸品罪最高刑罚为14年,称不排除会增加控罪,到更高级法院审理。
裁判官张洁宜拒绝他们保释申请,案件押至明年3月30日再讯,以候警方进一步调查,及化验化学品、爆炸品、军火及电话。
案件编号:TMCC235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