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盟:上年5月至今年4月 内地爆11宗港资企业劳工维权个案

撰文: 侯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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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盟今日(13日)公布《内地港资企业和香港上市机构劳权调查报告》,报告指在上年5月到今年4月期间,共搜集到107宗在港上市企业工人集体维权个案,当中大部分涉及建造业国企拖欠工人工资。
职工盟批评港交所指引未能要求企业披露上市公司的劳工待遇,要求港交所将劳工待遇、雇员模式等资料纳入“强制披露”范围。

职工盟今日(13日)公布《内地港资企业和香港上市机构劳权调查报告》。职工盟搜集在上年5月到今年4月期间的149条微博及博客、5个网站和2个新闻媒体有关工人罢工、集体维权事件的报道或评论,共搜集到117宗集体行动事件。

调查发现在117宗集体劳工维权事件中,有11宗于中国内地有关港资企业的集体维权个案,比去年调查下跌约15%。而在该11宗个案中,有4宗个案涉及企业拖欠工人薪金,而涉及企业裁员、倒闭或搬迁但没有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的个案则有5宗。

职工盟今日公布《内地港资企业和香港上市机构劳权调查报告》。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左)指,要求企业“强制披露”劳工待遇等资料,能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职工盟统筹干事林祖明(中)指,港交所曾于今年5月至8月展开公众咨询,惟仍未有报告。(侯彩琳摄)

而在本港上市公司方面,职工盟搜集到107宗上市机构的集体维权个案,当中分别有一宗是港资和台资,其余均涉在港上市的中国国有企业。当中大多数个案涉建造业企业拖欠工人工资。

职工盟指,中国国企在本港上市筹资,投资者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有知情权。惟现时港交所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未能保障公众及投资者知情权。职工盟建议将劳工待遇、雇佣模式、供应商不遵守《跨国企业准则》等相关指标,纳入指引,并将相关内容的披露要求提升至“强制披露”的层次。

港交所应要求公开劳工待遇

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指,要求企业“强制披露”劳工待遇等资料,能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投资者亦会因其社会责任而觉得投资与否,亦可就企业产生的劳资纠纷而进行风险评估。

职工盟统筹干事林祖明再指,港交所曾于今年5月至8月展开公众咨询,并建议将指引中部分原属“一般披露”的内容,包括薪酬及解雇、工作时数、假期等资料修订为“不遵守则解释”,而咨询报告仍未公布。惟李卓人直言,该建议对提升公司透明度仍不足,即使企业违反规定不作解释也难以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