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认与3名13岁以下女童性交 报告指其脑常想著性 判囚9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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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地盘工人结织一名年仅13岁的女童后,成为情侣并两度性交。女童因此珠胎暗结,未成年产子。此外,他又先后和两名12岁女童性交。地盘工人早前承认5项非法性交罪,高院法官今(12日)判刑时指,被告有同类案底,但未有吸取教训。报告显示他常想著性,认为只要对方同意,不用理会年纪,便可以和对方性交。法官又指其中一次犯案,案情近乎强奸。法官又指其中一名女童怀孕,是加刑的因素,最终判被告监禁9年。

被告黎永达认3项非法性交罪,被判入狱9年。(资料图片)

事主Z诞下被告的孩子

被告黎永达,27岁。他早前承认2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以及3项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辩方求情时指透露,被告日后会争取婴儿的抚养权。

而法官判刑时指,案中三名事主Z、Y和X。案发时仅13岁的事主Z,因本案未成年产子,未能取得其创伤报告。惟法官指,Z这么年轻便成为人母,不难想像事件对她的影响。至于X,报告指她自尊心低落,受案件影响,需心理辅助。而Y则自责在被告住所留宿,但因她担心怀孕一事未有发生,事件对她的影响减退,不需心理辅导。

认为只要对方同意便可性交

法官续透露,被告共有5项案底,其中一项为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于2014年遭判囚14个月,法官斥责被告未有从该案中吸取教训。又引述报告指,没有足够证据评估被告是否有恋童,但认为他重犯机会非常高。被告经常想著性,又认为只要对方同意,不用理会其年纪。此外,他在本案中称不知道事主的年纪,更指X和Y采取主动,试图淡化他在案中角色,没有悔意,亦没有对事主的同理心。

石台上与事主性交如同强奸

法官强调,需向社会表达讯息,不可利用未成年少女以满足性欲。此外,案中的加刑因素包括涉及多名事主,其中Z因事件而怀孕。而涉及X的案件,被告在公园内把X推向石台,然后性交,法官指案情近乎强奸。考虑上述因素后,法官决定判被告监禁9年。

曾与女事主Z同居

案情指,被告于2017年初认识Z。两人发展成为情侣,Z并搬入被告的上水住所。他们于同年9月和11月两度在住所性交,当时Z分别为13和14岁。Z于同年底发现怀孕,并于翌年8月分娩,婴儿现交由寄养家庭照顾。据悉,被告和Z已分手。

被告2018年2月两度和Y外出,凌晨时分到被告的住所留宿,期间和被告性交。

被告借词与女友争吵边摸X

事主X则是透过友人介绍和被告见面数次。2018年5月19日,X和被告见面,凌晨时分二人到公园聊天。期间被告把X放在他的大腿,声称和女友争吵,又说喜欢X,X回应不喜欢被告。被告把手伸入X的裤内,摸其私处。又把X放上公园的石台,和对方性交。

X当时为处子之身,感到痛楚。被告担心附近有人,数分钟后停止。X之后验身时透露曾性交,其母亲因此得知事件,并报警。

案件编号:HCCC227、228、35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