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内地被侵权蚀逾亿 法院拖3年未审更劝撤控 

撰文: 林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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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人吴国声在内地研发软件,遭下属抄袭软件产品,并另设公司抢夺客户,2013年公安立案调查,鉴定后证实抄袭的软件侵权。不过一年后内地法院仍未提出刑事起诉,去年吴国声改以“刑事自诉”方式入禀,法院接纳后再次音讯全无。
上星期有关法院的主审法官表示案件已超过法定期限,反建议他们停止起诉,或者延长受理期。吴国声慨叹一国两制未能保护香港人的利益,港府一直推说事件要交由内地司法系统处理;他又担心香港亦可能被赤化,要珍惜现时香港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公平的司法制度。

上图为吴国声的公司研发的软件“紫光慧图综合版”截图,而下图为清创华软的侵权软件截图。(受访者提供)

香港商人吴国声自2006年起在内地创业研发软件,后来以351万元人民币从清华大学创立的国企清华紫光(现称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研发部门及部份软件,2007年研发出一套全新的档案管理软件,名为“紫光慧图综合版”,并获得软件著作权,投资额逾1000万人民币。

公安鉴定八成相似 证前员工侵权

2011年吴国声发现,旗下7名员工在2009年另开新公司“清创华软”与自己竞争,该公司推出的软件与自己研发的“紫光慧图综合版”极为相似。在离职员工的竞争下,吴生意额大跌;他认为有实质证据显示对方侵权,所以报案处理。公安在2013年立案调查,经过鉴定发现,该公司的软件“采用了紫光慧图综合版档案系统软件中的非公知技术”,两者相似度超过80%,证实清创华软侵权。

吴国声认为,既然证据确凿,法院会秉公办理。不过,法院拖延了一年,仍未提出检控。事件一直胶著至2015年,吴国声惟有改以“刑事自诉”方式,自行提出诉讼。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案件后,却无视半年内须完成一审的法规,至今尚未开庭。

吴国声对案件仍然乐观,认为现时证据确凿,只要一开庭胜算颇高。(林若勤摄)

案件迟迟未开审 京法院要求港商撤控或申延期

直至上星期,主审法官覃波主动约见吴国声的律师,声称由于案件今至已超过了法定期限,竟然要求吴一方主动提出延期,或者不起诉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吴国声对这消息感到惊讶,认为法院这样处理欠公允。他解释,一直以为清华大学创立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牵涉事件,但后来发现紫光股份竟然与该7名员工一直有紧密联系,曾多次外判工作予该7名员工创立的清创华软,并在他们被捕后,主动向法院供称曾提供软件予该批员工,认为事件不涉侵权,更协助他们保释。他质疑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在背后策划事件,并向法院施压,令案件胶著。

为了避免再次有人抄袭产品,现时吴国声的公司都改为将客户所需要的软件上载至云端,在网上提供档案管理服务,杜绝侵权机会。他慨叹“真正肯帮手的人唔多”,又指一国两制下香港政府未能保障香港人的利益,曾向多个政府部门求助都被拒,估计总损失以亿元计。他说:“在香港,知识产权和公平的司法制度就如空气一样平常,但现在发现原来呼吸的空气都要珍惜,很担心香港有朝一日香港也会沦落如大陆一样。”

吴国声指,公安提供的鉴证报告指清创华软的软件侵权,与“紫光慧图综合版”相似度有80%以上。(受访者提供的模拟报告)

莫乃光批评港府未尽力帮港商

资讯科技界立法会议员莫乃光表示,内地侵权事件常见,每年都会有一至两宗港商被侵权的案件。不过,大多未进入司法机关就无从追究。他呼吁中小企如果想进军内地市场,要先考虑能否保障自己的资识产权,以及有否足够的内地法律支援。

他又批评特区政府未有尽力为香港的商人发声,他曾协助事主发信到特区注京办公室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不过两者皆指要交由内地司法机构处理,所以不会理会。他指政府常呼吁企业在内地发展,有责任保障港商得到公平对待,但特区政府却什么也不做,选择“自动收声”。对于吴国声的个案,莫乃光认为不乐观,因为“不敢对中国的司法抱有太大信心。”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今年7月已回复吴国声,由于个案已进入内地司法程序,基于“一国两制”原则,他的个案须案照内地的法律法规,并由内地相关机关处理。局方又指若吴先生需要咨询内地法律意见,可考虑使用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提供的“内地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莫乃光将会参加2016年立法会资讯科技界的选举,同一界别参选的还有杨全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