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驻港解放军清路障属义务活动 不涉特区政府请求协助

撰文: 张美华
出版:更新:

驻港解放军11月16日曾自发清理九龙塘驻港解放军军营外一带的路障,事后一批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质疑违反《基本法》和《驻军法》。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就事件作书面提问,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4日)回复时重申,驻港部队官兵当日协助清理路障,属自发的义务活动,并非特区政府请求协助。有关活动不涉及特区政府请求驻港部队协助救助灾害;驻港部队参与有关活动,并无抵触《基本法》、《驻军法》或其他相关法例的规定。

李家超重申驻港部队官兵当日协助清理路障,属“自发的义务活动”,并非特区政府请求协助。(资料图片)

李家超表示,自回归以来,特区政府未曾启动《基本法》第 14 条。在11月16日,有不少市民在不同地区自发清理大量示威者架设的路障,又指与政府多个部门通力合作,促使多条被堵道路重新开通。李家超续称,当日下午有市民在驻港部队九龙东军营附近联福道清理路障,期间驻港部队部分官兵清理军营门口道路。

李家超指驻港部队官兵当日协助清理路障属“自发的义务活动”,并非特区政府请求协助。有关活动不涉及《基本法》第 14 条,不涉及特区政府请求驻港部队协助救助灾害。驻港部队参与有关活动,并无抵触《基本法》、《驻军法》或其他相关法例的规定。至于驻港部队对所属人员的管理行为,李家超则指是防务事宜,特区政府不会评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