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揸lift人”与5子女争产胜诉 官:子女无视父福祉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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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东亚银行总行“揸lift人”陈玉培,勤俭置富,将大半生储蓄投资股票,一生英明,坐拥四物业收租过活,至他年迈九十,却指5名子女在他重病时声称会对他生养死葬,他便答应把一半业权交予他们,惟他签下送让契,子女纷纷违反诺言,令他气得独坐天桥。陈伯早前不惜把子女告上高等法院,法官今下判词,指年老的陈伯所求不多,只想有物业收租渡日,惟子女们要他签下送让契后,即想终止所有租约以分物业,并无顾及陈伯福祉,亦有违反与陈伯的承诺,裁定陈伯胜诉,并取回全部物业。

年逾九旬的原告陈玉培把5名子女告上高等法院。(资料图片)

原告陈玉培,共育有6名子女,除了现与他同住的第三儿子陈锐权,其余3子陈锐枝、陈锐成、陈锐奇,及两女陈秀琼及陈秀容,均是本案被告。涉案的4个物业位于黄大仙及钻石山,包括:毓华里的万宝大厦及华基大楼;飞凤街的龙晖阁及环凤街的宝发大厦。

官:陈伯签约时未得充分独立意见

法官在判词指,年迈的陈伯在庭上仍能对答如流,相信他4年前订立契约时,同样应神智清析,亦理解到是次官司,确有可能受到陈伯的三子唆摆,但关键在于,证据显示陈伯在订立契约时,没得到清晰独立的意见咨询,以确保他的自身利益得以保障,加上法庭信纳他是基于5被告答应照顾,他才会订立契约,如今子女违反该基础承诺,故须判陈玉培胜诉。

法官又指,虽然陈伯提出将物业平分予子女,但5被告确实曾重复对他作出承诺,答应会照顾陈伯终老。法官说,陈伯年老,要求不多,只求得到子女照顾两餐,然而陈伯最终要离开大仔居所,5名子女更发律师信要求第三儿子终止物业租约,严重影响到陈伯想靠收租作收入的计划。

子女承诺生养死葬才送赠物业

陈伯于2011年中风,开始惧怕死亡以及无人照顾,5名被告这时答应他,会对他生养死葬,陈伯遂宣告要将四个物业平分予子女,却引来第三儿子不满。陈伯于2012年,在5名被告陪同下订立送让契,将物业平分予子女,但子女照顾他仅4个月,陈伯便搬回与第三儿子同住。

陈伯的女儿曾在庭上作供时曾形容,陈伯是个“不理子女的守财奴”,他们一家都是以穿胶花等小手作维生,但陈伯却是“他赚的钱是他的”,即使陈伯为家庭买了少许物品,都会问母亲取回金钱。女儿又指母亲生前说过死后会把钱分给大家,惟母亲2010年去世后,陈伯却把母亲的遗产据为己有,并说至他死后大家才可以取得母亲的遗产。

案件编号: HCA12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