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郭卓坚求判警在理大做法行为失当 官:没有充份理据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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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与反修订示威者连日在香港理工大学一带发生激烈冲突,其后更包围理大。 “长洲覆核王”郭卓坚不满警方在无证据下,指控所有学生和工作人员为暴徒,早前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警方的做法属行为失当。高院今(28日)颁下判词,指以当天发生的事情来判断,大体上属警方有法理依据下执行权力的情况。而郭卓坚没有提出充份理据,指警方的决定是不合理或不合法,遂拒颁司法覆核的许可。
官指没理据证明警方有误
申请人为郭卓坚,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邓炳强。
法官在判词指,以当天发生的事情来判断,警方对理大的进出有所监视,甚或管制,在没有实质证据证明在哪方面有误的情况下,大体上属警方有法理依据下执行权力。在没有具体细节的情况下,申请人未能提出充份理据,令法官认为警方现时的行为是不合法或不合理。
难凭一份报章报道作判断
对于申请人附上一份报章的报道,支持他的申请。法官则指,报道内容是否完全准确,难以凭一份报道判断。即使以报导内容考虑,有个别警员行为有误,也未致影响整个警方部署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判词续指,申请人没有提出充份理据,指警方的决定是不合理或不合法,也未能显示他指出的事项是具合理争论性的理据,遂拒颁司法覆核的许可。
案件编号:HCAL344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