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图打劫 六旬醒目的哥反锁车内 重判入狱3年8月
无业男声称与父争执后离家出走,却因没有钱而持刀打劫的士司机,惟遇上年逾六旬的精明司机,不但没被吓倒,反喝令青年离开。青年反应不及,被司机反锁车内呆等警员到场。青年早前承认一项意图抢劫罪,法官今(30日)索取被告的背景,心理及两份精神报告,判被告入狱3年8个月。
被告曾子健(25岁)承认在今年5月10日,在天水围意图抢劫一名62岁男子。
被告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来自破碎家庭,3岁时患有过度活跃症,求学时没有结识到朋友,教育程度至中一。心理报告指被告智力有限,自信低落,情绪亦有问题,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
被告在2009年有一个管有炸药案底,事件令他左手残障,留下一辈子的教训。感化官在报告指被告的悔意有限,惟律师强调被告有悔意,后悔为父亲带来麻烦。其62岁的父亲今亦到庭支持被告,并撰写求情信指他亦需为事件负责。
官:司机没有受伤但案情仍然严重
法官判刑时指,的士司机不能拒载,而车上经常有现金,的士司机并无保障,而被告向劫案中的士司机,虽然没有造成伤害,但案情仍然严重。
案情指,今年5月10日早上约十时,被告在天水围天恩邨恩慈楼附近登上一部的士后座。当62岁男的士司机问被告目的地时,被告突然拿出一把约21厘米的水果刀放在他右边大腿,并称“打劫”。
被告喊打劫反被司机叫落车
男司机随即打开的士后座车门,叫被告下车,被告未有反应。司机即关上车门,开车约30米后,便落车并把被告反锁车内及报警求助。
警方到场后,见被告仍以右手持刀及坐在的士后座,最后应警方要求走出车厢。警诫下,被告承认离家出走,并因没有钱而持刀行劫。被告又在录影会面时表示,案发当天凌晨与父争执而离家出走。案发早上,被告在天泽邨以5元买下一把水果刀,约半小时后登上的士犯案。事件未有造成财物损失。而案发时,他身上有175元。
案件编号:DCCC 5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