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性侵智障女案】被告强奸等多罪成囚15年 官:摧毁事主一生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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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已婚男社工涉一年内,在校内、西铁站月台等地方,多番性侵一名患有自闭症的轻度智障少女,包括强奸对方等。社工最终被裁定11项控罪罪成,包括强奸、企图强奸、非礼及企图与精神无行为能力人士非法性交罪,他今(21日)被判囚15年。法官直指被告明知事主轻度智障及自闭,但仍一再侵犯她,严重违反诚信,斥被告摧毁了她的人生。
事主事后情绪低落一度住院舍
法官判刑时指,女事主事发时16岁,并有轻度弱智及自闭,就读特殊学校。女事主被侵犯后感到痛楚,亦曾无法走动,全身及下体红肿,但却又再遭被告在不同地方侵犯,事后事主的情绪低落,更一度要住在院舍。
官指事主一生不会再一样
法官认为,被告被捕后只对警方承认部份侵犯行为,否认强奸,明显对自己在事主身上的所作所为没有悔意,亦要女事主出庭作供,再次面对当时的恐惧。法官直指,被告为事主的照顾者,明知她有轻度智障及自己,但却侵犯她,严重违反诚信,而事主的人生因为此事不会再一样,事件摧毁了她的人生。
被告会趁课外活动非礼事主
而庭上早前播出X的证供,指被告自2017年开始,会趁机在课外活动非礼她,又会约她吃饭或下午茶,伺机下手。
被告于2018年4月与她午膳后,拉她前往葵涌某大厦,并推她入天台的狭窄单位。被告从柜内取出安全套,涂上润滑剂,三度插入X的阴道。X形容当时“痛到出唔到声”,并透露被告曾换过4、5次安全套,而被告在最后一次有射精。而X在该单位洗澡时,见到阴道出血,意识到“破咗处女膜”。
于2018年中,其他家长提醒X的母亲,指被告特别关顾X,其长女之后查看X手机的WhatsApp,发现被告传来的短讯内容不符师生关系,事件因此揭发。
案件编号:HCCC1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