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44人分3案东区提堂 涉拔萃女书院外尖沙咀等地暴动
反修例抗警暴示威持续,继早前中大冲突后,有示威者再以理工大学为基地与警方对抗,而警方自本星期日(17日)起一直包围理工大学,并要求大学内示威者投降。有网民星期一(18日)发起黎明拯救行动试图反包围警方,在油尖旺区爆发激烈冲突,逾200多人被捕。多人被控暴动、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其中44人分三案今日(20日)在东区法院提堂。各案件分别押后,以便警方继续调查,期间各被告可保释外出,除个别例子获豁免外,其他所有被告需要遵守宵禁令、禁足令和不得离开香港。
在东区提堂的44名被告,均涉及本周一(18日)在油尖旺一带的示威,被拘捕后一直由警方监管至今日上庭。各人暂时均无须答辩,裁判官将各案件分别押后再行处理,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44名被告共分3案提告:
第一单案件共涉及9名被告,年龄介乎17至26岁;他们均被控一项暴动罪,被指在拔萃女书院外附近参与暴动,另有两人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其中被告梁嘉星,被指藏有剪刀及打火机燃料;另一被告詹隆享,被指藏有士巴拿及六角匙等工具。除未出院的两名被告,须在下周一或以前上庭外,其余被告的案件押后至2月12日再提讯。各被告准以1千至5千元保释外出,另第3及6被告外,各被告须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第二单案件共涉及15名被告,年龄介乎17至27岁;他们均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在油麻地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参与暴动。众被告的案件押后至3月5日再提讯,并次以1千至5千元保释外出,须守禁足令。
第三单案件共涉及20名被告,年龄介乎16至44岁;他们均被控一项暴动罪,被指在厚福街参与暴动,另有两人被加控管有攻击性武器作非法用途,分别指他们藏有打火机、油漆罐,另一被告被指藏伸缩棍。
法庭批准本案押后至明年2月14日。在案件押后期间,除第17、20被告外,其他人可保释外出;所有被告需交出5000元保释金;各人需定时报到、禁足一带,不准离港。除第4、16被告因工作关系而获得相应的减免外,其余被告需要遵守宵禁令。第17和20被告由于尚在医院留医,因此押后至下周一(25日)再处理,其间交警方看管。禁足范围包括:漆咸道南、金马伦道、弥敦道、柯士甸道。
裁判官认为要开庭至9时并不理想
当案件正式开庭时已届接近晚上九时,负责审理本案的主任裁判官钱礼开首时亦明言控方表现极不理想(undesirable),斥其拘捕并扣留各名被告48小时后仍未准备好文件,但又在最后一刻决定将所有被告提堂,浪费法庭和各名代表律师时间;检控官则连声向钱官道歉。
案件编号:ESCC 2589-259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