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警方拘捕记者、限制进出 记协:违反新闻自由、要求纠正
反修例示威持续,周日(17日)在理工大学一带爆发了激烈的警民冲突,其后有示威者退入理大校园内,警方随后封锁校园,包围所有的出入口,更限制在场采访的记者进出自由,要求以“一换一”方式轮换记者,向记者举枪指吓,要求记者下跪及解锁手机,甚至拘捕十多名记者。
香港记者协会与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今日(20日)发表联合声明,指就警方对新闻及采访自由之连串限制,表示极度失望,指出上述安排严重违反基本法中对新闻自由的规定,亦大大削弱传媒对警方任何行动之监察,要求警方立即予以纠正,开放现场予媒体采访,同时希望警方让仍在校内的校媒记者撤离。
记协表示,警察公共关系科于11月17日晚上约10时,突然宣布封锁理大校园,所有校内人士包括记者,均会被视作参与暴动而被拘捕,除非能够出示警察通例涵盖之三类记者证明文件。有关限制造成一连串不合理现象,例如虽然部份校媒记者在该会协助下获准离开,但仍有最少13名校媒及网媒记者被捕。记协称,部分前线警员滥权,令3名记者被胡椒枪近距射击,4名换班记者被枪指吓阻碍其进入现场,1名持有效证件之摄影记者被警要求下跪及解锁手机。
另外,警方只容许已经在场之传媒机构以“一换一”方式轮换记者,禁止已经撤离之机构再派员采访。而由于“一换一”措施之限制,大量服务外媒之自由身记者在电池用完后,被迫离开后,无法进入只能出不能入。记协补充,有被围困的记者虽然出示了有效证件,仍需接受警方搜查才可离开。
记协表示,上述安排不单严重违反基本法中对新闻自由的规定,亦大大削弱传媒对警方任何行动之监察。记协要求警方立即予以纠正,开放现场予媒体采访。而过去两日,校媒记者证明身份后获准离开,希望警方沿用有关安排,让仍在校内的校媒记者撤离。
记协重申,《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订明,所有香港居民均享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及出版自由;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有关保障意见、维护新闻、出版及资讯发表自由的条文,亦已包括在《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六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