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7.14沙田冲突被告疑参与集会再被捕 被取消保释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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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沙田爆发冲突,3名男子被控暴动及有意图而伤人等罪,案件今(12日)于区域法院提讯。控方申请撤销首被告梁柏添的保释,指他在保释期间,因参与集会再次被捕,认为他重犯机会高,惟辩方认为证据基础不足。法官批准控方申请,将梁还押看管,案件押至下年1月21日再讯。

被告梁柏添(23岁)、龚志远(49岁)及李文谦(16岁)同被控一项暴动及有意图而伤人罪。

他们被控于今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一期三楼398号舖及383号舖外,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暴动,及意图伤害张历恒及郭兆恒。梁及龚另被控一项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暴动罪。

一名被告11月被截查拘捕

控方申请撤销首被告梁柏添的保释,称他在保释期间,参与11月2日在维园举行的候选区议员集会,并于轩尼诗道的横巷遭警方截停及拘捕,指他重犯机会高。控方又指虽未有在被告身上搜出可疑物品,但他附近有23个防毒面罩、士巴拿、镭射笔等物品,疑是在场人士弃置。

辩方质疑保释条件不能箝制集会自由,又称未能证实该物品与被告关系,认为证据基础不足。法官高劲修批准控方申请,被告须还押看管,及批准次被告龚志远宵禁改至早上6时完结。

案件押至下年1月21日再讯。

案件编号:DCCC81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