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监警会海外专家:调查权力不足 须由独立机关再调查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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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示威风波6月至今已五个月,政府一直拒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指由监警会审视调查就足够,监警会邀请了5位国际专家来港协助审视。其中一位专家、英国基尔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院院长Clifford Stott教授于前日(8日,星期五)在其Twitter上发表独立专家小组声明,指出分析了监警会对本港示威活动的调查能力,监警会权力及独立调查能力不足,有“结构性限制”(structural limitations),加上鉴于示威规模,相信监警会在短期内若作出资源及程序调整后,能做到临时报告,以交由有必然权力的独立调查机关深入调查。
促赋权可向警索取重要文件
专家小组声明指,监警会的调查权力有结构性的限制,必须加强权力范畴,包括须可向警方及其他组织为事件索取事实、迅速获取到警方重要文件、以及改善处理警方以外的关键目击证词能力。
专家形容监警会只属于监督性质机构(a light touch,oversight body),而鉴于今次示威规模,有待观察是否能作出改变警政的决定性贡献。小组认为监警会如能在短期内调整资源及程序,可能可以提供到有初步结论的临时报告,将有助之后由另一个有权力的独立机关进行更全面及深入调查。
↓↓独立专家小组声明(英文版本)↓↓
↓↓11月2日示威冲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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