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黄之锋周庭等涉6.21非法集结提讯 黄欲造访欧洲被拒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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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被指在香港学界在6月21日反修例活动中非法集结案,今(8日)在东区法院再提讯,案件需再押后至12月19日再提讯,以让控方索取法律意见,各人亦准继续保释。其中黄之锋要求离港到访意大利及法国议会,及出席欧洲人权委员的演讲及听证会等,却遭裁判官钱礼拒绝。黄庭外称或会到高等法院再作申请。
三名被告:黄之锋(22岁)、林朗彦(25岁)、周庭(22岁),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周庭另外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则除以上两罪外,再加控一条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
黄欲到欧洲演讲及出席听证会被拒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2月19日,以取律政司的法律意见,获法庭批准,期间三人获准继续保释外出。黄之锋另希望申请在11月27日至12月17日离港,到包括义大利国会、法国国会,欧洲议会人权委员会伦敦政经学院(LSE)等出席听证会和演讲,讲述香港的人权和示威状况等却被拒绝。
黄称会到高院再申请
黄之锋在庭外称,控方并无反对他离港,但法庭却拒绝其申请感遗憾,表明会向高等法院再作申请。黄又指9月他获准美国国会和台湾邀邀,并到当地进行交流活动后,有建制派支持者不满他可以离港,甚至有人就此攻击法官。黄表示,今次一系列的听证会和演讲同样重要,故他希望高等法院能尽快批准他的离港申请。
黄及周开庭前在庭外称,有留意到新闻提及科大生周梓乐离世的消息,都感到十分难过,二人均促请政府作独立调查,找出真相。
案件编号:ESCC 203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