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集会】湾仔新华社遭示威者纵火 大门玻璃被破坏
反修例示威冲突持续,11月2日警方反对维园集会,逾百位民主派区议会选举候选人,称引用《选举条例》在维园内举行每个不多于50人、毋须警方批准的选举活动。
不过下午开始,警方与示威者在铜锣湾、湾仔等地 冲突,警方多次发放催泪弹。在下午约5点20分,激进示威者“快闪”破坏位于湾仔的中国官方新闻机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地下玻璃外墙全破坏,入口大堂遭纵火。示威者在十分钟内撤离。
新华社香港分社遭纵火后不久就被扑灭,入夜后约6点多,记者再到现场,看到地面有怀疑被熏黑的痕迹,有职员在内视察。
现场的一名职员称,今天新华社内本有人上班,但因应大楼被破坏,已经疏散所有人,他称事件中无人受伤,“都系烂啲死物”,而示威者扔进的火种,没有烧毁物件,只薰黑了地板。但约6点半,职员“改口”称上层仍有大量同事逗留在办公室,惟不愿透露实际数字。
现场是湾仔皇后大道东,是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的香港分社。新华社是中国国务院的正部级直属事业单位。
据资料,新华社香港分社于1947年成立,刚营运时的确是一个新闻机构;直至60年代,新华社香港分社就成为中国政府与港英政府的交涉渠道,由港督政治顾问负责日常联系。于1978年,时任港督麦理浩首出席新华社香港分社举办的中国国庆招待会,自此成历任港督每年出席惯例,直到香港回归前,故实际上新华社香港分社获默认为中国政府代表机构,俗称“大新华”,而通讯社则俗称“小新华”。
在回归过渡时期,新华社香港分社使用密码通讯,同北京的机密文件往来使用外交邮袋,由外交信使运押。其原本的新闻业务部门,对外称“新华社香港分社总编辑室”,由国家通讯社新华社领导,实质已同新华社香港分社彻底分离。
于1997年9月,中央政府式书面通知特区政府,新华社香港分社为中央授权的驻港机构。2000年,中央驻港机构新华社香港分社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即“中联办”;而通讯社则继续用“新华社香港分社”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