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汉拟吞枪自杀 鎅刀胁人质图迫警交出手枪 认罪候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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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男子声称因债台高筑而萌生自杀念头,又觉得以手枪自尽是最快捷有效的方法,竟以𠝹刀胁持陌生男子,以迫使警方以枪换人质。警方谈判2小时后,终趁机将其制服。涉案男子今(31日)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非法禁锢及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法官将案件押后至11月21日,期间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及心理报告。

被告罗震鸣(39岁),承认于2017年7月13日在屯门非法禁锢梁国浩,并无合理辩解下管有一把鎅刀。

刀胁持事主  要求对方报警

案情指,任职侍应的事主与被告不相识,他习惯每晚深宵下班后喝酒。当日凌晨他如常返回屯门,购买数罐啤酒后,在爱定商场停车场天台独酌。期间,事主擡头,突然见到被告持著露出刀锋的鎅刀指向自己。被告表示想自尽,无意伤害他,但希望他协助向警方索手枪自杀。

被告继而以鎅刀胁持事主,叫他报警。事主遂致电报案中心,指自己被胁持为人质,要求一名女警到场。同时,被告开免提功能,向警方重复要求。数分钟后,被告再指示事主,要求警方派人到场谈判,事主照做。

被告罗震鸣今在区域法院承认非法禁锢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

事主不明白为何被选中 

数名警察及后到场并尝试靠近,被告变得激动,双方开始谈判。被告提出以手枪换人质,警长拒绝并转换话题,其间鎅刀一直架在事主颈项。约2小时后,警员终说服被告放下武器,趁他取饮品时上前制服,事主得以脱险。

被告被捕时在警诫下承认用鎅刀胁持,但不愿解释事件。事主则表示不解为何会被选中,遭胁持期间唯有喝酒冷静。被告其后供称,因负债累累而与家人关系转差,案发前约9小时离家出走,腰包袋有涉案鎅刀。他因债台高筑而想自杀,认为开枪是最快死去的方法,故此犯案。他遇到事主后,观察了一小时才行动。

案件编号:DCCC7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