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甥女越洋控姨丈非礼 被告称当年忙于工作 无时间犯非礼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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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指姨甥女不满他有婚外情而诬告他非礼。(资料图片)

移居美国30岁女子声称20多年前遭姨丈非礼70次,案件今日(24日)续审,被告出庭自辩,完全否认姨甥女的所有非礼指控。他称当年自己有婚外情,要养两头住家,又做夜班工作,日夜癫倒,一星期做足7天,不会有时间在下午非礼姨甥女。他又指因姨甥女不乖,知他涉婚外情,对他印象不良才诬告他。

被告:搏命工作 无时间非礼

现年63岁被告以普通话作供,他现职地盘工人,于1989年从内地来港居住,不久便开始在印染厂工作,当时每天都要上班,并要通宵工作;另外,被告称当时亦有婚外情,要顾两头住家,“我博命地做,不停加班赚钱,日夜颠倒,早上吃完早餐便睡觉,晚上起床吃过晚饭便返工,一星期做足七天,根本无可能像X所说在下午时间非礼她”。

对于事主母亲早前供称,被告星期日会与事主一家午膳,被告否认其事,并称下班后一整天在睡,不吃午饭,反指事主母亲说谎。

被告认有婚外情 与继女不和

被告又说,他1996年与前妻,即事主姨母,一同移民国外,惟因婚外情问题及与继女有严重的冲突,令他在美国“无生存空间”。他翌年独自回港,并与现任妻子,即当年的情人结婚,现已育有一子一女。

被告指,事主声称自己被非礼70至80次全部是假的,完全是诬告,反问:“你话佢乖不乖?”他相信事主知他涉婚外情,对他印象不良。

事主母:交天主处理

事主母亲今早亦有出庭作供,她指事主于1998年看电视节目《警讯》时,突然大哭,她追问事主,事主说被被告非礼,但她已忘记事主所说的内容,但因当时他们已没再与被告有来往,最后没有报警。自该次事件后,事主便没有再提这事,直至2013年,她提到想聘请被告的姊姊,照顾事主的婆婆时,事主极之反对,才再提起此事。

事主母又称,她是乡下人,不懂太多,她们亦相信天主,并说:“天主好正义好公正,有乜交畀天主去搞。”

被告否认6项非礼罪,控罪指他于1990至1996年间,多次在被告家或事主家非礼事主。事主昨供称,被告多次把她抱在膝上,并用手指非礼她下体,事主当时只有4至9岁。

控辩双方明天将进行结案陈词。

案件编号: DCCC110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