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就清真寺中蓝水道歉 前法庭书记认为歧视耶教 索偿5千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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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20日)出动水炮车驶至尖沙咀清真寺外时停下,向正门喷射蓝色水剂,警方被指侮辱伊斯兰教,警队高层晚上与一批警员到清真寺解释及清洁。高等法院前法庭书记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指警方选择性向伊斯兰教道歉,歧视天主教及基督教,遂向“一哥”卢伟聪申索5000元情感伤害赔偿,并要求他向香港教区道歉。审裁官将案件订于至12月10日提讯。

申索人谭志辉指警方一再做出亵渎宗教行为。(冯家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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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索人为谭志辉,被告为警务处处长卢伟聪,由律政司代表。

申索书指,警方在今年6月12日反修例活动中,有警员曾“凶牧师”、说“叫你耶稣落嚟”、在9月29日又包围湾仔循道卫理联合教会香港堂,以及昨以水炮车攻击清真寺。

指警多次作出亵渎宗教行为

他指警方一次又一次作出亵渎宗教的行为,但处长只选择性向伊斯兰教道歉,而未有向天主教及基督教作出相同待遇,歧视该教的教友,涉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383章),故向处长就歧视造成的情感伤害索偿5000元,并要求处长向香港教区道歉。

谭志辉庭外表示自己是天主教徒,认为警方多次冒犯宗教,今早曾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投诉惟不受理。

案件编号:SCTC0456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