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警欲向15岁被捕少年申请保护令 官认为无必要拒颁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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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条例》引发连月示威,今年8月31日有警员进入港铁太子站与市民冲突,并拘捕多人。一名当晚被捕的15岁少年,事后未被起诉任何罪名,警方向法庭申请保护令。案件今(18日)于九龙城法院少年庭再提讯,辩方指社会福利署的报告正面,指少年自律,裁判官黄国辉考虑到少年的家庭及背景等因素,认为毋须颁发保护令,拒绝控方的申请。辩方即指是次申请有滥用司法程序之嫌,称会考虑申索讼费。

15岁少年在8.31太子站被捕,警方要求法庭颁保护令,但裁判官最终认为并无必要。(资料图片)

土生土长的少年,于今年8月31日晚上11时左右,在太子站被警方拘捕,并被指他涉嫌参与非法集结。他今由资深大律师潘熙及大律师黎建华代表,其母亲、兄长及校长亦有一同旁听。

少年只参与获批准的公众活动

资深大状潘熙引述福利报告指,感化官认为少年自律、有责任感,亦乐于助人,成绩优异,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他和家人相处融洽,校方也全力支持他。潘透露,少年会与兄长一起出席获批不反对通知书的活动,并会避开危险的情况。少年表示会更努力读书,希望成为专业人士,贡献社会。

少年上次应讯获准保释,其间须守9至6时的宵禁令,社工曾突击致电检查10次,未发现他有违反禁令。社工总结指,少年绝不会失控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认为并无必要颁下保护令。

无证据显示少年曾做犯法事

潘续道,控方提交的申请文件只是按范本“砌出嚟”,内文以“她(her)”来称呼少年,且无说明他做了什么违法行为。该文件指警方拘捕了50多人,当中包括身穿黑色上衣的少年。潘补充,太子站是少年归家的必经之路,他当时仅只出现于B出口,手套及口罩皆置于背囊内,没证据显示他做了任何犯法的事。

黄官考虑后,认为按当事人的背景、家庭关系、学校支援,毋须颁下保护令,遂拒绝警方申请。

辩方指滥用司法程序拟索讼费

辩方随即称或会申索讼费,指少年当时没有叫嚣或冲击,被捕时也没逃跑,控方是无理作出申请,认为有滥用司法程序之嫌。

黄官即表示,如需索堂费,须于两周内呈交文件,控方再于其后两周内交书面回应。法庭会再决定要否开庭处理。

支持者开庭前为少年祈祷

约50人在庭外支持少年,当中大部份为同学及校友,众人在开庭前为他祈祷。少年散庭后表示心情平复,因有先例参考而未有太紧张。警方在此案前对另外三名13至15岁的男女,在未有控告任何罪名下,向法庭申请保护令,全部被法庭拒绝。

案件编号:KCJP1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