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盛东伦常案】儿子不堪压力弑病母后跳楼 获救后失忆 认误杀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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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盛东邨两年前发生弑母案,患有抑郁症的男子并需照顾长期卧床的七旬病母,疑因不堪压力,在住所用菜刀斩死病母亲后,再从16楼单位跳楼自杀,惟他飞堕至斜坡受伤,并被救回,但对曾写遗嘱等事全无记忆。儿子今(18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误杀罪,法官把判刑押后至下月5日,期间索取被告的背景和感化报告,以评估其重犯机会。

事件发生于葵盛东邨盛安楼16楼一单位(箭嘴示)。 (邓栢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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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与母及两名外佣同住

被告李家辉,36岁,案发时为物业管理公司合伙人,今出庭时颈和腰都戴上固定器。他承认于2017年10月8日早上,在葵盛东邨盛安楼的住所,误杀其77岁母亲廖玉桂(下称:廖)。

案情指,廖患有胆石和糖尿病等,身体欠佳,需长期卧床。她多次向被告表示想了结生命。被告与廖以及两名外佣同住。

被告17岁患抑郁症

被告自17岁起,已患有抑郁症。案发前两日,他写下遗嘱,把个人财物留给廖。若廖较他早离世,财物则留给他人和慈善组织。

案发当日早上,被告指示外佣离开,之后在廖的房内用菜刀斩向廖的颈,廖最终因颈受多处刀伤而不治。

弑母后在单位跃下

被告在同日中午近12时,由16楼的单位跳下,飞堕至大厦旁的斜坡。他当时严重受伤,但仍然清醒,并向到场的警员称,廖在单位内,又称他因深感压力才跳楼。

警员破门入屋,发现廖在床上,稍后被宣告不治。警员又在单位内检获染血的菜刀、手套和口罩,以及被告的遗嘱。

被告事后患失忆症

被告被送院救治,留医36天。他在随后的录影会面中称,他已忘记在写遗嘱后发生的事。

控方在案情指,被告案发时患有抑郁症,影响判断能力,而他事后患上失忆症。

案件编号:HCCC8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