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忧预设医疗指示文件易遗失 政府:救护难费时查电子纪录
政府正就晚期照顾立法建议进行公众咨询,食物及卫生局今日(17日)于湾仔举行第一场社区讲座,望加深公众对晚期照顾的认识。
目前立法建议要求病人或其家属临终时,出示已签妥的预设医疗指示,与会市民最关注是如何保存文件正本、并确保能在危急关头出示,建议当局考虑推行电子登记。食卫局副秘书长阮慧贤解释,前线救护向其反映在实际情况下,需分秒必争救人,再花时间查阅电脑系统未必是最适当的做法。
食卫局与赛马会安宁颂合办共6场晚期照顾社区讲座,食卫局副秘书长(卫生)阮慧贤及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病人安全及风险管理)冼艺泉出席第一场讲座,并解答出席人士的提问,有近100人出席讲座,不乏年长者及其家人。
政府:出示正本较清晰 电子系统未必最适合救护
最多出席人士提问关于出示预设医疗指示文本的问题,现时立法建议提及“正常情况下,须出示预设医疗指示正本”,有市民斥政府表示立法可为救护员提供保障,但对病人及家属则要求甚高;亦有人质问港府为何未有参考新加坡以电子纪录形式设中央登记系统,不怕遗失之余,亦方便医护人员查看。
阮慧贤回应指,有前线救护反映接到需救援的指示时,一般是分秒必争,立即为病者提供所需的治疗,若要他们此时查阅电脑系统未必是最适合的做法。她又指全球多地均有相关法例,但只有新加坡设相当严谨的中央登记,港府将继续参考不同地方的做法。
有市民担忧纸本的正本难以保存,阮慧贤称不会以此为由转用电脑系统,反而要教导病人如何存放及展示,她引述有病人组织建议病人将正本贴在家中当眼位置如雪柜门,让救护员能够一目了然得知病人意愿。
私家医生签医疗指示欠训练 公私营系统不互通
现时的预设医疗指示主要由公立医院医生签发,医管局有提供范本,政府建议日后立法后不限于医管局范本,病人在海外签订及其他文本的医疗指示亦获接纳。有与会者问到私家医生能否签发医疗指示,以及该纪录会否与公立医院医生互通。
冼艺泉指出,现时公院医生签署的指示会纪录在医管局系统,最关注是私家医生所签的指示是否齐全,他强调“没有排他”,日后将再研究如何令公私营医生均可检视双方所存的预设指示纪录。阮慧贤补充,未必全部私家医生均明白签订指示的步骤,会再加强相应指引,立法后将列明执行细节,至于会否将指示纪录放在医健通,阮称会再检视可行性,但目前全港仅六、七成私家医生有登记使用医健通,相信只属辅助性质。
今次咨询亦包含就病人在不同居处离世的安排,现行《死因裁判官条例》中列出,若病人在安老院而非在医院离世,不管病人有无末期疾病,均须透过警方向死因裁判官报告。食卫局考虑更改为若该病人在离世前14日曾得到注册医生的诊治,并由该医生作最后诊断并确定死因的话,则无需再报告。有市民质疑难以估计病人何时离世,14日的限制难跟从,惟提问人数较多,局方未有回应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