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机称遭前妻冷待 逢周末非礼智障亲女 妻亲眼目击揭发候判
小巴司机与妻离婚后仍同住,惟司机称因前妻未有理他,便逢周末在家中性侵智障的13岁亲女儿,至妻在家亲眼目睹被告揸女儿胸,即上前追问,女儿说已记得不被非礼多少次。司机今(1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26项非礼罪,求情称“一时咸湿”才犯案,又认为女儿所受伤害非很严重,法官把案押后至11月8日,以候事主进一步的创伤报告才判刑。
现年57岁的被告被控于去年9月2日至本年2月20日期间,在牛池湾一单位内非礼13岁的女子X达26次。
女儿称自小四开始被父性侵
案情指,女事主X有轻度智障,而被告与X的母亲已离婚但仍住在一起。2019年2月20日,X母亲看见被告在睡房,隔著X衣服“揸”她的胸部。X后来表示,自小四开始,被告多番伸手入其衣服内狎弄她的胸部及私处,但她已记不起当中次数,而最后一次被告是伸手进其衣服内摸她的胸部。
被告警诫下认逢周末性侵女儿
被告警诫下承认,自2018年8、9月起便开始每周非礼X一次,通常是逢周六或周日,有时他会狎弄X胸部,有时是胸部及屁股,他亦有狎弄X的私处,但次数甚少。他承认在2019年2月20日,隔著衣服狎弄X的胸部10秒后,被X母亲看到。
控方透露,女事主X因事件受到终生的心理影响,亦因而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情绪受困扰,变得麻木,对她的认知及情绪产生负面影响。
辩方质疑事主受影响情况非很严重
不过,辩方求情时却引述X母的求情信指,X母不觉女儿因事件对父亲反感,事后亦未有显露恐惧的情绪,她又表示已原谅被告,而X的信件更提到很挂念被告,望他可早日回家。辩方质疑X的情况是否如报告所指那般严重,要求索取进一步的心理报告。
指被告受酒精影响兼一时咸湿
辩方又指,被告只是因为前妻不理他,再加上受到酒精影响下,“一时咸湿”而犯案,每次侵犯的时间只有约10秒,当X表现得不耐烦走开后,他便会停止,当中不涉及威迫利诱的情况。辩方直言,即使事件对X真的有长期影响,但相信影响属轻微,亦不影响刑期,因他与X已和好,辩方又称相信X的情况会慢慢恢复。被告的求情信又提到出狱后会尽一切努力补偿。
案件编号:DCCC49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