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龛】私营龛场无牌经营 营办者罪成罚款3万元
撰文: 陈倩婷
出版:更新:
一名营办该骨灰龛场的男子因非法营办私营骨灰安置所,违反《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今日(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处罚款三万元及留有案底。食物环境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涉事是一间位于油麻地砵兰街的骨灰安置所,署方人员发现其怀疑在无根据《条例》取得牌照的情况下出租龛位,拘捕该处的营办者。
该名违反《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的男子,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处罚款三万元及留有案底。食环署发言人透露,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办事处人员早前发现一间位于油麻地砵兰街的骨灰安置所怀疑在没有根据《条例》取得牌照的情况下出租龛位。骨灰所办人员遂对该处所采取执法行动,拘捕及检控有关营办者。
根据《条例》,除根据牌照行事外,任何人营办、维持、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骨灰安置所即属违法。若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200万元及监禁三年;或如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500万元及监禁七年。
署方将会继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非法营运的私营骨灰安置所,署方又指市民不应向任何无牌骨灰安置所购买或租用龛位。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无牌经营骨灰安置所活动,应立即致电骨灰所办热线3142 230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