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理大生涉藏汽油樽申保释被拒 官著优先处理化验报告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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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持续,9.21旺角警署遭示威者包围,一名理大学生期间涉藏汽油樽、锤仔及打火机燃料等物品,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惟他一直不获保释。他今(9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但仍被拒,不过法官指若相关化验报告结果有利于他,他可再申请保释,又令控方优先处理有关被告的化验报告。

被告吴俊伟,22岁,控罪指他于今年9月21日,在旺角弥敦道及太子道西交界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玻璃樽(樽口塞有一块布)、一罐打火机燃料及一把锤仔。

他早前已曾两度申请保释被拒,这次已是他第三度申请保释,案件将于12月2日在讯,以等候警方进一步调查。

案件编号:HCCP 50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