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佣确诊患癌后遭雇主一家歧视 死后由友人代控前雇主求道歉
菲律宾外佣在港患子宫颈癌后,返雇主家中休养期间,声称遭雇主一家歧视,不但不再与她交谈,亦没有替她提供足够食物,更将外佣用过的厨具掉弃。外佣因病要挂上排尿管,不便行动时,仍要她睡上格床及不让她使用洗衣机。雇主后来在半夜将外佣解雇及赶她出门,外佣返国治疗后不治。其遗产执行人入禀区域法院索偿,兼要求外佣的前雇主道歉。
原告为死者Guting Joan Sarmiento(下称:女佣)的遗产执行人Temporosa Ma Carla Arangote,被告为蔡超仪(译音)。
确诊患癌需接受放射性治疗
入禀状指,女佣于2015年1月31日获聘为被告的家佣,并在被告家居住,她于2016年时曾获续约。
女佣于2017年3月6日入院,后来被确诊患上子宫颈癌,出现浮肿、急性肾衰歇、高血钾、深部静脉栓塞等情况,并需要留院至3月底,需要安插排尿管,及接受放射性治疗,女佣受到治疗的副作用所影响,出现呕吐、疲倦、痛楚及体重急跌。2017年3月14日,被告的丈夫曾到医院与女佣倾谈,并得知女佣的病况。
雇主安装闭路电视及不提供食物
女佣尚未患病前,工作表现良好,曾获续约,亦会与被告一家有正常的对谈,双方关系良好。不过,自2017年3月31日女佣出院返回被告家时,被告一家开始不与她对话,只透过手写方式与她沟通,又在家中安装闭路电视,没有替她提供足够食物,女佣只能依赖附近工作的朋友或教会朋友为她提供食物。被告亦试过在得知女佣使用过厨房后,把女佣用过的厨具掉弃。
要女佣手洗衣服
另外,即使被告知道女佣若大幅度移动的话,或会有机会令其排尿管移位,仍然要她睡在上格床,以及不让她使用洗衣机,要她手洗衣服。
女佣于2017年4月24日再度入院进行皮肾造口手术,出院后再度回到被告家,而被告仍然继续以上述涉及歧视、令人不快的方式对待她。
半夜被解雇遭赶出家门
2017年5月1日,被告突然在凌晨12时半叫醒女佣并解雇她,又将她的个人物品打包后,要求她立刻离开,亦不让她换掉睡衣,女佣约于1时半被赶出住所,翌日便再度入院。女佣曾向平机会投诉,又入禀劳资审裁处控告被告,平机会同年停止调查,而由女佣的身体状况无法上庭作供,劳审的案件亦无延期押后。
女佣在港接受治疗至2017年10月21日,期间她无须住院时,会居于原告雇主的家中或教会,及后她便回到菲律宾继续接受治疗,至去年8月18日逝世。
原告指女佣受威吓侮辱求道歉
原告现以女佣遗产执行人身份入禀,指被告违反《残疾歧视条例》,女佣当时受到被告一家威吓、侮辱、冒犯,要求法庭宣告被告非法歧视死者,要求被告向女佣及其家人道歉,并就原告的情感损失向被告施予惩罚性赔偿。
案件编号:DCEO1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