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12间大专学生会声明 忧政府再借《紧急法》限制自由
《禁止蒙面规例》自昨日(5日)凌晨起生效,十二间大专院校学生会今日(6日) 发出声明,强烈反对通过该规例。声明提到,《基本法》无赋予行政长官直接立法之权力,但特首现时使用《紧急法》绕过立法会订立法例,做法有违宪之嫌。学界担心,政权日后将以此恣意钳制人民自由。声明又认为《禁蒙面法》进一步确立香港为“警察社会”,令警察更容易罗织罪名。
《禁蒙面法》生效后,本港各区连续两天均有人自发游行反对条例通过。十二间大专院校学生会发表声明,强烈反对通过《禁蒙面法》,指政权的做法是摧毁香港法治,对其一再强推恶法予以强烈谴责。
质疑引紧急法违宪:今天立《禁蒙面法》,他朝可以是任何恶法
大专学界的声明认为,新法例旨在增加人民示威集会之成本,制造白色恐怖;更甚的是,声明提及《紧急法》容许特首绕过立法会订立法例,变相把立法权从立法会手中夺走,惟《基本法》无赋予特首直接立法的权力,亦无赋予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之权力,学界直指政府动用《紧急法》有违宪之嫌。
学界担忧一旦开了今次先例,政权可恣意利用《紧急法》订立任何钳制人民自由之法例,“今天立《禁蒙面法》,他朝可以是任何恶法”,例如宵禁、限制通讯自由、没收港人财产等,甚至直接就二十三条立法,而立法会根本无权废除由《紧急法》制订之法令。学界又形容,通过蒙面法等同“正式宣告香港步入极权统治”。
忧香港变“警察社会”
声明又关注警权过大的问题,学界称警察现时已是特权阶级,可随意滥用暴力、滥捕无辜而不必承受法律后果。对于政府曾引述加拿大亦有立《禁蒙面法》作立法理据,但大专学界反驳,加拿大有民主政制,《禁蒙面法》由正常立法程序通过,法例中警察无特权,与香港绕过议会直接由行政机关立法,有天渊之别。
联署的大专院校名单: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香港科技大学学生会香港珠海学院学生会临时行政委员会香港公开大学学生会岭南大学学生会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香港演艺学院学生会香港树仁大学学生会香港理工大学学生会香港恒生大学学生会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香港大学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