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斩“上海仔”门生 2越南合约刀手囚43及44月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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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猛人“上海仔”郭永鸿的3名门生,今年3月在中区警署门外交谈时,突被两名蒙面汉追斩,2名越南籍刀手最后先后自首及被捕。二人早前承认3项有意图而企图伤人等罪名。法官今(8月19日)判刑时指两被告为赚钱而答应斩人,为合约刀手,而次被告更在申请酷刑声请期间犯案,两者均为加刑因素,最终判二人入狱43及44个月。
被告Le Van Nhan(34岁)及Le Van Tuan(31岁)日前承认3项有意图而企图伤人罪,首被告另承认非法入境。三名事主在事件中并无受伤。据悉,他们为黑帮猛人“上海仔”郭永鸿的门生。
官赞警员奋不顾身并拔枪吓退被告
法官郭伟健判刑指,两被告不认识三名事主,只为赚钱而答应斩人,为合约刀手。虽然三事主没有受伤,但两被告不是持刀装凶作势,而是意图用刀劈下去,二人应能预计到事主必会皮开肉裂,幸好案中的警员反应快,不顾自身危险,另一警员亦即时拔枪,产生阻吓效果,吓退两被告。
郭官又指,两被告有预谋地犯案,案情严重,而次被告更在在申请酷刑声请期间犯案,故加刑6个月。
两被告认受聘为5万元报酬斩人
案情指,两被告受聘斩人,若事成除各人可获报酬5万元,若“做得好”可获额外2万赏金。而“做得好”即指,两被告接获的指令是“不要攞命”,只斩手脚以示警告。
今年3月23日,三名男事主赵俊名、张家铭及陈冠杰在中区警署外“吹水”期间,见两被告持刀趋前已即逃走,更打算躲进警署,但开门时推错方向,幸而及时入到警署,报案室的警员得悉有刀手后,即从警署冲出欲捉拿凶徒,惟凶徒见状即落荒而逃。首被告其后到警署自首,并带警方拘捕次被告。
案件编号:DCCC5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