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叶刘引述张宇人:2000食肆将结业 劝区选前停暴力
特首林郑月娥于本月4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翌日(5日)正式生效。当晚全港各区出现示威和破坏情况,期间元朗有警员开枪及被打,一名14岁少年大腿中枪。新民党主席、行政会议成员兼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今(6日)接受无线新闻节目《讲清讲楚》访问时指,相比外国做法,本港市民若拒绝警察要求除口罩,最高只囚6个月及罚款1万元,刑罚已属“很轻”。
她又表示,警方提出要求订立禁蒙面法,赋予警员相关权利,政府亦预料短期内示威情绪有反弹,但长远而言对止暴制乱有帮助,“我的同事(自由党主席、饮食界立法会议员)张宇人指,(暴力行为)再这样下去,将有2,000间食肆结业。”对于区议会选举或被押后,她亦解读政府暗示示威者,须于11月24日前“收手”,否则影响区选进度,对政制带来重大冲击。
林郑月娥前日(4日)宣布,决定引用自“六七暴动”后未用过的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不论合法或非法的游行集会均禁止蒙面,违例者最高可囚1年,及罚款2.5万元。叶刘淑仪表示,政府已预料到规例实施后,示威情绪会有反弹,“有示威者觉得被针对,情绪高涨,做出更激烈行为。但昨日(5日)警方也没有刻意拘捕(戴口罩)示威者,长远对警方止暴制乱有帮助,是短期才有混乱。”
十一国庆日多区激烈行为 成立法导火线
她透露,十一国庆当日,本港多区爆发激烈暴力行为,更有侮辱国家的行动及口号,成为立法导火线,“不存在北京施加压力,因为港人治港,(中央)相信港府可用立法、执法平息风气原因戴口罩,甚至职业,好似在海洋公园、迪士尼表演,即将来临的万圣节,好多年轻人会扮蜘蛛侠,这些都是合理辩解,警方没有理由要求别人除口罩。”
警民关系差修补有难度
不过,叶刘淑仪认为,相比于加拿大通过的禁蒙面法,禁止示威者在参与暴动或非法集结时蒙面,违例者最高可判10年监禁,本港的刑罚属“很轻”,“我们(的刑罚)是合符比例,警方波。”她续指,因近月的暴力示威升级,警方提出增加权利执法,以足够支援及资源恢复社会安宁,但她认同需给予前线警员清晰指引,“因为规例有给予市民合理辩解,如宗教、有病、空有合理怀疑才作要求,等于查身份证。虽然执法不容易,但是普通法精神,让执法部门不能任意执法,但要给他们需要的更多权利。”至于警民关系逐渐变差,她认同需要长时间修补,及有难度。
她又引述张宇人说法,若社会未能恢复稳定及暴力升级,将有2,000间食肆结业,中小型旅行社亦受影响。对于外界担心运用紧急法后,将可延长拘留时间、封杀网站等。叶刘淑仪则认为,多个网站设于国外,封杀并不可行,“会引起(社会)大震荡,不值得做。”
至于宵禁问题,她表示《公安条例》有相关规定,可限制某地区某时段的宵禁状况,惟目前属全港各区有游行示威,难以执行,“要考虑是否切实可行,宵禁是做不到。”
若区选无法进行 对政制冲击大
对于有传押后区选,政府亦指已预留12月1日作后备投票日。叶刘淑仪表示,若区选最终无法进行,代表今届区议员任期届满后,明年1月1日则没有区议员处理地区事务,对政制有好大冲击。她又解画政府说法,“即系叫大家11月24日前好收手。因为大家(候选人及选民)惊被投掷汽油弹,见到黑衣人就不敢出来投票,选举期间感到威胁,示威者应该考虑,这是大家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