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教育局提禁戴口罩 中学校长主席:学校不属公共地方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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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昨日(4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通过《禁止蒙面规例》,并于今日(5日)零时零分生效。教育局昨日下午约3时向全港学校发信,要求学校提醒学生及家长,除宗教或健康原因,校内外均不应佩戴口罩,且适用于教职员及校内工作人士。
中学校长会主席邓振强今日出席商台节目《政经星期六》指,教育局昨日安排仓卒,提供的范本并不清晰,导致学校被逼在资讯不足的情况下,向学生派发家长信。故下周将与教育局召开会议,希望稍后再向学生解说有关法例内容;他又指,蒙面法规管针对公众地方,惟学校不属于公共地方,相信法例不会在校内执行,加上校园内戴口罩自沙士后已属常态。
中学校长会主席邓振强表示,教育局昨日下午3时方派发范本,但学校放学时间为3时半,认为安排仓卒。他续指,教育局提供的范本内容仅列明任何人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或非法集结(包括暴动)或未经批准的集结时,使用可能会隐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属犯罪,但未有包括警方有权要求戴面罩的人除下口罩,倘不遵从亦触违法。故稍后将与教育局开会,并在下周向学生就法例内容提供更多解说,以免学生误坠法网。
他又提及,禁蒙面法的规管场所针对公众地方,惟学校不属于公共地方,相信法例不会在校内执行。加上,校园内戴口罩自沙士后属常态,每逢流感高峰期学校亦会免费提供口罩。
辅导教师协会荣誉顾问呼吁 给教育工作者空间
辅导教师协会荣誉顾问何玉芬表示,学校是学习知识的地方,老师职责并不是执法。她分享,以前学生戴口罩均会上前关心问候,惟现时法例生效后,日后见到学生戴口罩,亦不知应否上前问候。她希望,外界应给予教育工作者空间,否则将会令过去努力与学生建立的互信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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