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黄色气球被刺破 社民联成员不满张德江到访安排 提司法覆核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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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早前就全国人大委员会长张德江访港的保安安排提司法覆核,社民连一名成员不满警方于该段期间,在湾仔华润大厦示威区检走和刺破属他们的4个黄色气球,提出司法覆核,质疑警方的行动,只是想避免令张感到难堪,因而要求法庭宣布警方的做法是侵犯表达自由和他的私人财产拥有权,并向警方就汽球的损失赔偿。
申请人陈浩云(译音)为社民连一名活跃成员,他透过律师在入禀状指,今年5月18日,他用了230港元买了5个直径约91厘米的黄色气球,与其他社民连成员带到华润大厦的示威区,再将示威标语绑在气球之下,打算把气球升到2至2.5米的高度,以向张德江表达他们的政见;他们当时已向警方表明不会将气球放上上空,但仍遭警方以不同的理由阻止,包括要确保VIP贵宾安全,担心气球飘出马路影响交通、担心气球升到60米违反航空条例。混乱中,其中一个气球升起,警方即检走及刺破余下4个气球。事件事后遭传媒报道,申请人亦录取有关片段并放上网。
质疑警方做法越权及不合理
申请人指,当时气球只是普通消闲的气球,根本不会对任何人或财产构成伤害,亦向警方表明无意将气球升到60米或以上的高度,明显警方行动针对气球上的示威标语,而警方在法庭手令下或合理怀疑下损毁申请人气球,目的是阻止他们表达政见,以免张德江尴尬。申请人指,该些气球为他的私人财产,警方做法明显违反《基本法》中保障表达自由及私人财产拥有权的宪法,要求法庭宣告警方在执法决定是越权、不合理和违法,以及作出赔偿。
案件编号: HCAL14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