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中大百万大道变“连侬大道” 校方:保留纪律处分权

撰文: 邓颖琳
出版:更新:

反修例运动下,全港多区出现贴满便条纸及文宣的连侬墙、连侬阶梯等,就连大学范围内亦有同类情况。有人响应“中大人x连侬大道”活动呼吁,昨晚(25日)十时开始在香港中文大学校园内的百万大道张贴文宣,亦有人在地面喷上“愿荣光归香港”标语及戴上头盔、防护装备的抗争者人像。中大校方今日(26日)发声明,对校园多处地方及建筑物屡遭恣意涂污表示遗憾及痛心,并形容有关行为妄顾其他校园使用者权利及感受,“不能以言论自由作为辩解”,又表明校方保留对任何涂污校园的行为之纪律处分权利,并会严肃处理涉刑事毁坏的情况。

有人响应早前网上发起的“中大人x连侬大道”活动,到中大校园内的百万大道张贴文宣。(“中大校园电台 CUHK Campus Radio”facebook相片)

中大学生会早前透过facebook表示,有中大学生自发举行“中大人x连侬大道”活动,参加者可预备文宣、便条纸,并带备墙纸粉、胶水胶浆、胶纸等,于9月25日晚上10时到百万大道烽火台集合,将百万大道变成一条属于中大人的“连侬大道”。

而据“中大校园电台 CUHK Campus Radio”及“中大学生报 - Chinese University Student Press”在facebook专页发表的帖文,昨晚至少有数十人响应活动,由晚上约10时至凌晨时份,于百万大道、烽火台上张贴与反修例运动有关的文宣,亦有人于百万大道地面以喷上“愿荣光归香港”字眼及象征抗争者的人像。

+4

校方:有关行为属破坏、妄顾他人感受 不能以言论自由作为辩解

香港中文大学今日发声明回应事件,形容校方对校园近日多处地方及建筑物屡遭恣意涂污、“面目全非”感遗憾及痛心,并指会保留对任何涂污校园的行为的纪律处分权利,若涉刑事毁坏,大学将严肃处理。

中大指,一直尊重各成员言论自由,亦设指定地方让大家在守规及互相尊重原则下发表意见,惟近日部分人士于校园各处大范围喷漆涂污,使用墙纸粉、胶浆张贴单张,校方形容有关行为是“破坏校园,妄顾其他校园使用者的权利及感受”,不能以言论自由作为辩解。

校方声明特别提到昨晚(25日)深夜至今日(26日)凌晨期间,校园本部多处遭不同人士喷漆涂污,并以墙纸粉、胶浆张贴单张于地面,校方形容有关行为令“校园遭受大面积损污,面目全非”,对事件表示遗憾及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