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向玩具商提供450万元非法佣金被廉署检控 罪成囚2年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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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代表两间公司的特约经纪,向一名玩具生产商时任经理提供共逾450万元非法佣金以取得生意,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何宝华(47岁)早前承认3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今日(24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2年。法官命令被告须向玩具生产商归还5.5万元。

一名代表两间公司的特约经纪,向玩具生产商时任经理提供共逾450万元非法佣金以取得生意,今日(24日)在法院被判入狱2年。(资料图片)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代表玩具生产商丰图香港多间供应商的特约经纪,负责为该公司在墨西哥的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不同供应商发出订单。经由被告的转介,一间印刷公司及一间玩具生产公司分别成为丰图香港的供应商。

丰图香港一名经理于2011年向被告表示,如收到相当于每张订单交易金额8%的款项作为佣金,他便会向该印刷公司发出订单,被告答应并把其要求转告有关印刷公司的董事兼股东。该董事兼股东同意向被告支付12%佣金,三分一给予被告,三分二交予该丰图香港经理。

被告于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向有关印刷公司收取共约113万元非法佣金,并将有关佣金支付予该丰图香港经理。

案情又透露,被告于2015年9月15日把一张由上述玩具生产公司开出的逾24.5万元支票存入自己的个人银行户口。被告一日后从其银行户口提取现金24.8万元,并把作为非法佣金的24.5万元放入一个公文袋内,然后在丰图香港经理办公室把款项交给对方。

被告于2012年9月至2015年7月期间,向该玩具生产公司收取23张总金额为逾350万元的支票,并将有关支票存入自己的个人银行户口。

案情透露,除了上述24.5万元外,被告从其个人银行户口另提取逾320万元,并把款项作为非法佣金交给该丰图香港经理以获取订单。

丰图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莫韵妍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谭俊伟及黎咏诗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