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统一监管 保险中介发牌新制今实施
筹备多年的保险中介人法定规管制度终于出台,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今日(23日)起全面接手规管本港逾10万名保险中介人,目的在提高从业操守的要求,长远推动业界发展更趋专业化,加强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
全面接手监管工作 建立稳健有效规管制度
截至今年7月,全港共有超过10万名保险中介人,当中包括保险代理及保险经纪。保险中介人是保险业最前线的从业员,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桥梁,亦在香港保险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新制度实施前,规管本港保险中介人的工作,分别由香港保险业联会辖下成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和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三间业界的自律规管机构负责。取代目前三间自律规管机构,全面接手保险中介人的发牌及监管工作,建立一套有效、公平和具透明度的规管制度,是其中一项最重要的保险业规管改革。
严格审批牌照
在新制度下,保监局会按明确、客观的准则,审批所有保险中介人的牌照,加强对投保人的保障。保监局会根据多项重要准则,考虑申请人是否适当人选获得发牌,准则包括申请人的学历、专业资格或工作经验;信誉、品格、可靠程度和诚信;以及财政状况或偿付能力等。
提高学历及培训要求 促行业持续发展
为配合新制度推出,保监局经广泛咨询业界及公众后,早前亦就中介人的学历、操守、持续专业培训等要求,全新制定7套准则指引予业界遵守。
在新规管制度下,新申请的个人持牌人士的最低学历要求,由原来的中五毕业提高至中学文凭试5科合格或以上;持牌的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负责人,则须持有学士学位(见表)。而现时已获自律规管机构有效登记的保险中介人,可获豁免新订的最低学历要求。
此外,在持续专业培训方面,保监局亦将每年培训的时数,由每年10小时增加至15小时,并加强培训课程的内容,包括新增“道德或规例”课程,进一步提升保险中介人的专业水平,巩固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
新规管制度下的保险中介人资历要求
推出电子化系统 灵活处理一目了然
为提高监管效率,保监局推出了全新的电子化牌照系统“保险中介一站通”,一站式处理牌照申请、持牌人资历申报和更新等事宜,让保险中介人随时随地在网上更新个人的牌照资格、学历及申报专业培训时数等资料,整个流程较以往灵活便利。
另一方面,保监局亦建立了“持牌保险中介人登记册”,方便公众透过网上登记册,查阅保险中介人资料,包括中介人的姓名、牌照号码、可经营的业务系列等,一目了然。开放透明的电子化系统,更有助投保人清楚了解保险中介人的背景,确保投保的过程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