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声称遭警非法禁锢 许智峰入禀向警务处索偿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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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本周日晚上在北角马宝道,处理一宗市民求助个案时,遭警方以阻差办公的罪名拘捕,继而被拘押38小时。许指当时已按警方指示移动至马宝道,却仍然被捕,他今(18日)入禀区域法院,就警方非法禁锢而作人身伤害索偿。

原告为许智峰,被告为警务处处长。入禀状指,本月15日晚上11时,警方在北角进行人群管制及驱散行动时,许在场处理市民求助,指挥官张志伟当时著许移动至马宝道,许按照指示做,但仍被警方以阻差办公的罪名拘捕,继而被扣押38小时,他在本月17日获无条件释放。许指警方非法拘捕他,因而就警方对他的非法禁锢进行索偿。

案件编号:DCPI50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