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郭卓坚不满猪即到即杀措施 官指不涉程序不公拒覆核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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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早前发现供港猪只感染非洲猪瘟,“长洲覆核王”郭卓坚不满政府“即到即杀”供港猪只的做法,高等法院今(17日)颁下判词拒绝受理其司法覆核申请。法官表示申请人并没有实质的理据证明食卫局实施“日日清”措施,及政策欠缺合法基础,或者不合理,或涉及程序不公。
申请人为郭卓坚,答辩人为食物卫生局局长陈肇始。
郭卓坚在入禀文件指,食卫局用掩耳盗铃的手法,将内地运港活猪,“即到即杀”出售予市民,变成好猪肉与病猪肉一齐供全港市民食用,质疑政府行政失当。郭除了要求颁令供港猪只屠宰前,必须经香港卫生部门全部检验合格外,亦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禁止无食卫局发出卫生合格证书的猪只在市面出售。
未有理据显示政策缺合法基础
法官引述案例指,法庭并非要替行使公职的机构考虑其决定好还是不好,法庭只能在它们的决定非法、越权、不合理、不合乎法定程序时,才能作出干预。针对本案而言,法官表示申请人并没有实质的理据证明食卫局实施“日日清”措施及政策欠缺合法基础,或者不合理,或涉及程序不公,而在实施“日日清”措施前,上水屠房于本年5月10日及31日均有猪只样本对猪瘟呈阳性反应。
法官又指,法庭没权力制定及修改政府部门及官员制定的政策,所以法庭没有司法管辖权颁令所有到港猪只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可以屠杀、出售及供港人士食用,或禁止没有合格证书的新鲜猪肉在市面出售,是次司法覆核申请并非可作合理争辩。
案件编号:HCAL198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