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加零一】警:假记者阻碍执法 “真”“假”记者有得分?

撰文: 邓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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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起,反修例风波愈演愈烈,记者负责客观地报导事实真相,纪录事态发展,所以过去多个月不难见到记者,马不停蹄到各个游行集会、冲突现场采访。然而,警方连日指冲突现场出现“假记者”借采访之名,妨碍警方工作,现场更不时录得警员指骂记者的画面。虽然暂时未能证实现场有人冒充记者,但香港法例当中,是否有“合法记者”的定义?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认为,采访没有合法与否之分,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公众地方,新闻工作者或公众均有采访权。

自6月起,记者走访大大小小的示威冲突,及各界举行的记者会。(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传媒、记者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

现时在香港从事传媒工作不用申领牌照,香港新闻自由亦应受到《基本法》第27条“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所保障。至于新闻机构,除了获发牌的电台及电视台外,报章、刊物或网媒需要根据《本地报刊注册条例》和《报刊注册及发行规例》注册。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表示,香港并没有所谓“合法”的传媒机构或记者,他称根据一个人在现场是否采访、拍摄,便可判别该人士是否采访人员或记者。在新闻自由的原则下,他认为采访工作没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公众地方,新闻工作者或公众都有采访权。至于在私人场所采访,例如一些记者会等等,则视乎该机构是否认可和接受该采访人士。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认为在新闻自由许可下,采访工作没有合法与否之分。(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记者到政总或立法会采访,都需要出示由政府发出的记者证,或即日登记的临时通行证。至于在严重事故或其他采访现场,《警察通例》第39提到,持有报馆、通讯社、电视台、电台发出的证件,或是记协及摄影记者协会会员证,均属传媒代表。若要成为记协或摄记协正式会员,需为主要收入来自新闻工作的人士或从事新闻教育工作。

质疑警方误导 忧新闻自由受损

针对近日警方的指控,杨健兴质疑不太合理,甚至有误导之嫌:“有些片段看到记者和防暴警察距离很近,但(事件)前前后后、当时的环境如何都不知道......可能防暴警察很快地前进,记者也退避不及。”又直言记者需要拍摄或观察,不可能与警员维持“零距离”。

警曾称城大编委非“正宗记者” 杨:学生媒体同样有采访权

持续的示威浪潮中,不难看见大量记者在前线采访,包括网媒及学生记者。早前学生媒体香港城市大学编辑委员会拍摄的片段可见,一名身穿蓝色背心的警察传媒联络队警员指,学生媒体非“正宗媒体”,不能在现场采访。不足五分钟,再有另一名联络队警员称学生媒体可以继续采访。杨健兴表示,他们在冲突现场采访亦非违法,香港并无法例禁止这类媒体。现时有不少学生报或学生内部电视、电台,若他们符合资格,亦可以在记协申请成为学生会员。

过去一届行政长官选举,政府新闻处容许网媒及学生媒体进入点票中心采访。(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政府新闻处自2016年9月起,已容许指定学生记者在限制人数等特定条件下,采访主要的官方活动,包括2016年立法会选举、2017年施政报告及财政预算案发布会、行政长官选举等等。在传媒生态不断转型下,政府亦于2017年9月开始,放宽对网媒限制,让他们申请采访政府官方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