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咬断警员手指男子 被指曾高处掷物 案将转区院审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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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沙田游行爆发警民冲突,刚在港大毕业的男学生疑于新城市广场咬断警员手指,被控有意图伤人和袭警等三罪,今(10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再讯。控方透露被告曾高空掷物,将加控一项“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裁判官把案押后至10月8日再讯,以候转介文件将案转至区域法院处理。

被告杜启华被加控一项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冯家淇摄)

控方指被告涉曾在高层掷物

被告杜启华,22岁,报称学生。他被控两项有意图而伤人、一项袭警罪及和一项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份证罪。

控方则透露被告曾于高层向下掷物,低层有警员及记者等多人聚集,因而新增一项“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她称考虑社会状况,需保持原有禁足令,但辩方认为晚上有公众活动及被告出席无必然关系。

官准取消被告宵禁令

辩方要求修改保释条件,包括剔除宵禁令、禁足令及将警署报到次数减至两次,认为该些保释条件与案件无直接关系。

裁判官高伟雄接纳辩方剔除宵禁令的申请,及将报到次数减至三次,但保持原有新城市广场的禁足令,并押至10月8日再讯,以候转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