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坚不满港铁多站停驶求覆核 官指无权监督公营机构拒受理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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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上月因应反订修游行,而暂停观塘线和荃湾线多个车站的服务。“长洲覆核王”郭卓坚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港铁的停驶决定是行为失当。而高院法官今(5日)颁下判词,指法庭在处理司法覆核时,无权监督公营或私营机构的行为表现,或有没有涉及行为失当。法官指郭提出的司法覆核没有合理争辩之处,因此拒批司法覆核的许可。

申请人为郭卓坚,答辩人为港铁非执行主席欧阳伯权及港铁前行政总裁梁国权。

郭在申请书指,港铁的决定令集会人士没有交通工具疏散,只能步行回家,引致马路无法通车,迫使警方清场。而集会人士怕被警方拘捕,则只好设置路障,对抗警察。

法庭无权制定或修改机构的政策

而法官在判词中指,法庭在行使司法覆核的职权时,无权监督任何公营或私营机构的行为表现,或有没有涉及行为失当。在处理司法覆核申请时,法庭也没有权力制定或修改机构的政策或决定。

因此,郭所指旳行为失当并不构成司法覆核的理由。而港铁基于乘客和职员的安全,以及保障站内设施,所作出的停驶决定也不可视为不合理。此外,郭也没有指称自已参与上月24日和25日的游行,他没有因港铁停驶,而未能在示威后乘搭港铁离开。法官指,郭没有足够的权益申请司法覆核,遂拒批司法覆核的许可。

案件编号:HCAL24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