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游行】警方:“陀枪”示威者非乔装警 常以乔装打击罪案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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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31日的严重警民冲突中,包括《香港01》及法新社皆拍摄到一名怀有类似手枪物体的黑衣人投掷气油弹,惹来外间质疑,该名人士是否当日乔装执勤的警员。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今日(2日)在例行记者会中强调,有关指控失实,又称在乔装行动中,警员绝对不会进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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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11日晚的铜锣湾冲突中,警方首次承认派出身穿示威者装束的“乔装”警员执勤,拘捕在前线冲击的激进示威者。而8月31日,一名腰间怀有疑似手枪物体的人士,正投掷汽油弹,惹来外间一度质疑他是否亦是乔装警。
谢振中表示,当日持汽油弹的黑衣人,腰间的疑似手枪物体不是警方的枪械,指他并非警员,又指警员执勤期间不会使用汽油弹。谢续称,一旦有人用疑似枪械指向他人,警方会因应当时情况用相应武力制止,否则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对于如何能确认,该名手持气油弹的人士并非乔装警,警务处助理处长麦展豪说,在乔装行动中,警员绝对不会进行违法行为,其执法行动只希望维持公众秩序及安全,故对有关指控“完全不能同意”。
麦展豪补充,上周六(31日)的行动曾派出乔装警,而乔装的目的是希望打击极端暴力人士,而警方过去亦惯常利用乔装打击罪案,例如在非法聚赌的情况下,警员会打扮成赌徒。
至于乔装警员为何能容许配枪,麦展豪说,在乔装的过程中会给予有关警员装备,他们会因应行动的性质,采用适当的风险评估,但由于涉及行动细节,故不能详细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