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游行】社工陈虹秀等16人被控暴动 13名到庭被告全准保释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修订《逃犯条例》争议,引发连月来每周均有游行示威活动,其中于上周六“8.31”游行后,入夜又在多区爆发警民冲突,包括“阵地社工”陈虹秀等16名在湾仔及铜锣湾被捕人士。根据控罪书资料,一名男被告报称国籍为“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文国籍则为“Korean”,但其代表律师澄清他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全部被告分成3案今午(2日)于西九龙法院提堂。所有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下月21日再讯,以待控方调查。除了3名仍未出院的被告外,其余13名被带上法庭的被告,全部获准保释,庭外即响起一片掌声,并有人大喊道:“香港人,加油!”

阵地社工陈虹秀(左)在支持者陪同下离开法庭。(罗国辉摄)
+5

支持者迫爆 法庭安排直播

法庭在下午2时40分左右打算处理案件时,主任裁判官罗德泉称,今早11时已收到这3宗案件的消息,但下午开庭还未收到文件,询问当事人是否已到庭。控方一度称被告抵达法院,后指其中3人留医未能应讯,另13人分别从元朗及湾仔赶至。

法庭等待被告被押解上庭期间,愈来愈多支持者到达,人数接近400人。有人因不满法庭安排而鼓躁,案件转去更大的3号庭处理,并准备电视直播。因于位置有限,有支持者在庭外席地而坐,以收看直播。

被告包括阵地社工陈秀虹

控方将16名被告分成3案处理,其中一宗涉及5男3女,年龄介乎18至42岁,当中包括上周六被捕的“阵地社工”陈虹秀,他们全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在8月31日在湾仔修顿游乐场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831游行示威冲突,晚上8点多,警方在湾仔拘捕示威者,被捕人受伤流血,眼罩亦染血。(罗国辉摄)
+3

一男被告声称来自朝鲜

另一宗暴动案,只涉及18岁男学生被告叶君诚,他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于8月31日在铜锣湾轩尼诗道500号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尚有一宗涉及6男1女被告,年龄介乎21至39岁,其中一名33岁报称商人的男被告金君卿,根据中文控罪书上资料,其国籍为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文国籍则为“Korean”,报称居于九龙区,其代表律师澄清,金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据悉其祖父是南韩人。全部7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今天8月31日在铜锣湾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有被告疑与掷汽油弹人士站在一起

案件后来转由王证谕裁判官处理,约5时开庭,先审理8人的暴动案。代表第4被告龚梓舜(22岁,厨师)的大律师石书铭向法庭称,龚被捕后曾被带到湾仔及葵涌警署,期间警员拒绝让龚联络律师,要龚先作警诫供词,做法违反《基本法》第35条。

另一案的18岁大专生被告叶君诚,就被指与3人作出激进行为,控方指,叶并无投掷气油弹,惟警方驱散时,包括叶的4人没有离开,其中2人两度投掷汽油弹。第一次掷去记者方向,第二次扔去警察方向。

支持者法院外撑伞掩护被告离开

至于7人的暴动案,第4、6、7被告仍未出院,押后至周五提堂,若早于周五出院则会提早处理。

王官最终批准众人以5000元现金保释,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毋须守宵禁令,但须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可离境。

逾百人在法院门口撑伞护送被告离开,并叫“没有暴徒,只有暴政”等口号。

阵地社工陈虹秀获保释后与亲友拥抱。(罗国辉摄)

陈虹秀称曾被要求二级搜身

被告“阵地社工”陈虹秀获保释后,在庭外述说被捕后的遭遇。她称看到另一被告龚梓舜“行路拐下拐下”,以为警方会将他送院,但刚才在庭上听到其法律代表发言,才知他连联络律师的权力也被剥夺。此外,有被捕者要求致电家人,但不获理会,直至她出声询问,警方始作安排。

陈续指,有女被捕者表示如厕时遭女警直望,她自己则无此问题。她再道,于葵涌警署被要求二级搜身,即分别脱掉上身及下身的衣物作检查。她询问原因,对方解释以防有人伤害自己或他人,她认为说法空泛,拒绝后接受一级搜身。陈谓,被送去新屋岭后,再被要求二级搜身,经争取后所有女被捕者均只需一级搜身。陈质疑警方做事没有准则。

案件编号:WKCC353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