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前车长认咸湿特制袋偷拍 求情称自小缺母爱 无安全感变压抑
年轻前港铁车长3年前于葵芳站附近,遭便衣警发现疑以电脑袋藏相机偷拍裙底,其后电脑被起出16段裙底春光片。他原被控17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控方今(28日)将第一项罪名修订为企图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并撤销余下控罪。被告认罪,辩方求情指被告的父母在他年轻时已离婚,无法从骨肉至亲的女性获得安全感,变得压抑。案件押后至10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心理、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保释。
认咸湿做袋偷拍
被告邓怡南,27岁,承认于2016年4月23日,在葵芳站E出口天桥企图以数码相机偷拍不知名女士裙底。他原先被控在同月另外两天于商场、港铁站、车厢及街道犯案,今获控方撤销该16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
案情指,被告在警诫下称:“呀sir,我因为咸湿先自己整呢个袋去偷拍人裙底,对唔住。”他承认袋中藏有相机,过去2个月偷拍了超过10段裙底片。警方再于其住所检取相机及电脑,并在后者发现16段裙底录像。控方透露,当时循“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方向调查,案件一度押后以等候终审法院就该罪的判词。
母患躁郁症自小已离异
辩方求情指被告初犯,刚于月初成婚,现时替胞姊做设计工作。她指此案不可概括为性冲动犯罪,因被告懂事以来,其母便患有躁郁;念小学时父母离异,被告得不到爱及情绪支援。辩方续道,被告儿时多次由警方处理不属于其过错的问题,而比他年长7岁、同母异父的胞姊读大学时已搬走,被告中学时期依赖学校社工帮助。她形容,被告无法从骨肉至亲的女性获取安全感,成为非常压抑的人。
妻与胞姊愿给予支持
辩方又称,被告未有自暴自弃,获得金融学学士学位。他自言愚眜冲动犯事,至今饱受内疚及羞耻心折磨。他主动寻求心理辅导,并向女友(即现妻)坦承认错。其妻于求情信指,是次关系危机中真正认识压抑的被告,已原谅对方。胞姊则表示在青少年时期没给予适当支持,但面对共同不幸的她,会支持被告改过自新。辩方望法庭判以社会服务令或感化令等非监禁式刑罚。
案件编号:WKCC30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