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司机涉盗客户逾百万元服务费 被判入狱18个月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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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晖搬机工程有限公司前司机,偷窃一名客户逾100万元货运服务费,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承认15项盗窃罪名,今日(21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8个月。

被告林忠海(58岁)是万晖搬机工程有限公司前司机,早前承认15项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裁判官水佳丽判刑时表示,被告所犯罪行性质严重,并且违反诚信。

案情指,被告于案发时负责运送建筑材料及铁器予万晖的客户,包括一间物流公司。被告亦受万晖东主委托为该物流公司的货运订单安排人手,并向该物流公司提交万晖发票以淸缴服务费,惟他并未获授权代万晖收取任何款项。被告未得其雇主同意,要求该物流公司两名员工开出以他为擡头人的支票,以支付万晖的服务费。被告声称会把该等款项用以支付万晖的营运开支。

由于相信被告获授权代万晖处理有关款项,该两名物流公司员工同意被告的要求。该物流公司于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共开出15张以被告为擡头人的支票,每张由2.96万元至11.95万元不等,以清缴共逾100万元的万晖货运服务费。被告其后将该等支票存入自己的个人银行户口,并将款项据为己有。

万晖东主向该物流公司查询对方尚未缴付的服务费用时,始知该公司已按被告要求以支票缴付有关款项。案情透露,被告其后向万晖偿还了32万元。万晖及该物流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