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集会】机管局获临时禁制令 律师:违者藐视法庭可被判监
反修例风波持续,机场连日来有市民发起示威集会,更一度瘫痪机场运作,机管局今(14日)公布,已取得高等法院颁发的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机场内非法阻碍或干扰机场运作,包括禁止示威者进入离境大堂及禁区等位置,但仍容许市民在和平合法方式下,在示威区内进行示威或集会。
律师林耀强表示,市民在禁令范围参与示威及进行抗议,即可被视为藐视法庭,可判处监禁。另一律师黄国桐则指,禁制令可即日完成申请,由于机场属私人范围,较2014年雨伞占领期间,更易处理,强调机场禁令划界清晰,绝无走盏空间犯禁。
林耀强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今次禁制令情况与2014年占领期间情况相似,而且内容涵盖范围广阔,任何人干扰和阻碍机场运作,都会视以藐视法庭看待,参与示威和抗议,皆有可能判处监禁。他续指,根据当年案例,违反禁令拒绝离开者,有领导或严重暴力情况会被判刑,其余人士则可能会被罚款或判缓刑,法庭量刑时会考虑被告有否使用暴力、是否有良好动机和目标等因素。
林补充说,参与者被拘捕后,是否被视为违反禁制令,会视乎示威抗争干扰机场运作的情况,律政司会检视证据,再交由法庭审视再决定。
律师黄国桐接受《香港01》查询时则指,禁制令可即日完成申请,原告人只需宣誓交代,法官会按实际状况决定,有效期限亦会刊载于禁制令上。他又指,虽然今次与占领期间发出的禁制令类似,但由于机场属机管局私人管辖范围,更快获得法庭审批。
他又指,倘机场正式张贴禁制令,执达吏可以到场执法,宣读禁令后,倘有人拒绝离开指定范围,即可视作藐视法庭。他又指,由于今次禁令清楚划界,并无争议,“基本上无得打”。他又提到,倘要提出反对,应尽快提出实际理由。
藐视法庭罪没有法定的最高禁刑罚或罚款的定额,如没有依传召令到庭,最高可被判入狱两年;向裁判官或司法人员作侮辱或恐吓性举动,最高可被判罚款2千元及监禁2月;侮辱法官或作出阻碍诉讼程序行为,最高可被判入狱两年或罚款5千元。
禁制令入禀状所示可供示威区域及“禁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