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5男女涉喷黑交通灯被控 2人仍留院1人被捕时伤肋骨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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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发起在过去的一进行“三罢”行动,有4男1女涉于荃湾喷黑交通灯被捕,5人被控毁事损坏、未能出示身分证等4罪,案件今(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其中2人仍在仁济医院留医,出庭应讯的3人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0月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以待警方观看录影片段、进行指模鉴证、进行其他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3人均获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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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被指在荃湾区毁坏交通灯
被告依次:刘佳妮(32岁)、陈祖泽(22岁)、黄荣津(26岁)、冼迪(22岁)及罗永恒(22岁),其中黄为大学生。控方今早表示刘及冼仍在仁济医院留医,要求押后2人案件,但指因早上8时15分才收到有关本案的文件,法庭一度押后案件待控方就其余3人案件索取指示。
控罪指,刘佳妮及陈祖泽于8月5日损坏位于杨屋道及联仁街交界交通灯的绿灯,二人另各被控未能出示身分证;而黄荣津、冼迪及罗永恒则被控于同日大河道及沙咀道交界3个交通灯的绿灯。
一名被告被捕时肋骨受伤
裁判官终批准其余3人以1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要遵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案件押后至10月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据了解,事发当日凌晨4时多,众被告在荃湾喷黑交通灯,有警员目击过程,当场拘捕众人,而刘因被捕时肋骨受伤,仍在院留医。
案件编号:ESCC18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