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毓民掟杯案】黄称一见梁振英便愤怒 坚称水杯飞脱非掟出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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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涉嫌去年7月3日在立法会特首答问大会向行政长官梁振英掷玻璃杯,从而被控普通袭击案,今年四月开审,并传召梁等人作供,案件休庭个多月,今早在东区法院续审,黄今出庭自辩,坚称他从无意图伤害任何人。没有律师代表的黄,今早在庭上供称,他与梁有深仇大恨,又声称因他曾问梁“几时死”被梁咀咒“断肠”,他又曾大骂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故认为政府乱告他。惟黄今午在控方盘问下,承认他当日表现激动,甚至“擒”上台面,只因他一见梁便觉愤怒,也想博“出镜”,但仍坚称是泼水时水杯飞脱,而不是“掟杯”。

黄毓民称他当日泼水时水杯飞脱,却意外落在梁振英身旁。(无线电视截图)

黄毓民自辩时称,他因多次质询梁振英的政网,二人因而种下有深仇大恨,但他是民意代表,有责任监察政府,惟梁对任何批评他的人都视为敌人,因而非常痛恨议会中与梁抗争的人,而且对敌人绝不手软,认为梁趁本案来乱告他。

黄指梁曾咀咒他故借机会控告他

黄又指,议会抗争在国际上是常见事,他跟其他泛民议员亦过去多次在立法会抗争,例如掟蕉、掟草帽、拉布等。但他认曾在立法会问梁“几时死得”,梁引用毛泽东诗句“牢骚太盛防肠断”,认为梁“阴险毒辣”,咒黄肠都断,因此认为梁是趁机会来控告他。

黄毓民离庭时举出V字手势。(邓子盈摄)

称曾大骂袁国强 被检控不出奇

除了跟梁恩怨,黄又自言跟政府关系恶劣,播出影片证明他曾大骂律政司司长袁国强,黄说:“(袁)死口死面,呢个人都唔知闹过几多次,咁点会妥我? 告我有几奇?” 他指律政司更为他这宗普通袭击案派出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婉姬当主控。

黄承认案发当日有用肢体抗争,但无意伤害任何人,并称当时被四至五个保安按住,玻璃杯是意外飞脱,不是他意图掷向梁,又说:“我要袭击佢,扑去打佢都得啦。掟杯?我自己都有杯,使咩去到咁前?”

承认抗争难免情绪激动

黄又强调自己对事不对人,目的只在羞辱政府,并称自己向来行事小心,以防误中副车。他承认当日抗争都难免情绪激动,因为一见梁就气,并说:“我想问候佢娘亲架,但议会唔准,所以我成日叫佢落地狱。”

黄又说,他当日并无计划作肢体抗争,只看情况而定,惟见泛民议员走向前举牌,认为自己要出去声援。主控质疑他视行政长官为特定对象,黄称只是声援泛民,并说:“多人咁先够气势。”

黄:唔跳上台电视台点影到

黄又称,他从没打算要掟杯,他当日爬上台、抢咪、扫墙,当下即擒台,只打算向梁大声喊叫,然后随机应变去抗议,并说:“唔跳上去点俾电视台影到呀?点俾人知黄毓民嗌梗呀?”

主控质疑黄当时无冲前走向泛民议员的示位置,黄说:“我痴埋去佢地隔离,唔通同佢讲唔该借借?” 又称他不可以打乱别人的部署,但要声援。

不会传召张炳良

他又重申黄并无意图掟杯,而是受多名保安按住手的情况下,才在泼水过程间意外飞脱玻璃杯,又坚称他的真正目是争取议会抗争空间,不能停止掟野或泼水。

黄早前要求传召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和其他立法会议员出任辩方证人,但黄今透露,将不会传召任何辩方证人,并会申请将案件押后至立法会选期9月4日后才作出结案陈词。案件明天继续。

被告黄毓民,63岁,否认一项普通袭击罪

案件编号:ESCC261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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