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学费予父亲 穷大专生认贩毒囚64月 官劝狱中继续进修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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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志铭在高等法院承认贩运毒品。(资料图片)

家境困难的20岁青年声称为偿还大专学费予父亲,答应受聘为K仔毒品货仓仓务员,更协助包装、送货。他于去年10月被捕,今在高院承认2项贩毒罪,囚5年4个月。法官判刑时寄语,希望被告遵守对自己和家人承诺,在狱中继续进修,出狱后重新做人,不要再犯事。

现年21岁的被告陈志铭,案发时报读香港浸会大学持续进修学院商业文凭课程。

每日500元酬劳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家境清贫,父母和1名兄长同住公屋,被告完成中六课程后,报读上述课程,学费需18,100元,他的父亲为他垫支学费,被告为了偿还学费,除打散工,受坏份子唆摆下接受涉案工作,每日有500元酬劳,被告现已后悔及即时认罪。

法官张慧玲判刑时指,虽然判处年轻人入狱是很可惜,但被告在案中角色严重,对整个社会影响深远,并强调家境困难非求情理由,寄语被告在狱中继续进修。

被告认“收Order送落楼比客”

案情指,2015年10月8日晚上11时半,警方在九龙城进行反毒品行动时截停被告,发现他身上的环保袋有152.4克氯胺酮(俗称“K仔”)。之后被告再带警员到九龙城启德道一个储存仓内,再发现65.1克氯胺酮。被告在警诚下承认,因无钱才“帮人睇住个房啲K,收到order就磅好啲K,送落楼比客人”。涉案毒品巿值53,158元。

案件编号: HCCC 28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