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诉一名惩教署工艺教导员 涉收两囚犯共9万元贷款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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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起诉惩教署工艺教导员朱家豪,涉接受两名囚犯四笔共9万元的贷款,其中一名囚犯亦被起诉。两名被告将于星期四(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朱家豪已获准保释。
惩教署工艺教导员朱家豪(41岁),及囚犯江达隆(30岁),同被控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朱家豪另被控三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
朱家豪于案发时是惩教署工艺教导员,被调派到赤柱监狱厨房工场。他负责向囚犯分配烹饪工作、检查他们制作的食物质素,以及监察囚犯的一般操守。江达隆是被指派到该厨房工场工作的囚犯,受朱家豪直接督导以制作囚犯每日的膳食。
二人同被控的罪名指,朱家豪及江达隆涉嫌于2017年7月1日至24日期间,一同串谋使朱家豪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一笔4万元的贷款,作为朱家豪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江达隆的报酬。
朱家豪另外三项控罪指他涉嫌先后三次分别于2018年1月16日、2月14日及3月7日,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三笔共5万元的贷款,作为他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另一名被指派到厨房工场工作、并受他直接督导的囚犯的报酬。惩教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