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生天拿水毛巾掩女友口鼻 烂火机自焚不果获救 认罪候判
天水围一对中学小情侣,女生为专心读书欲分手,中六男生拿染有天拿水的毛巾,待女生回家时掩她口鼻,女生惊惶下乱按门铃求救。男生及后逃至添马公园,向途人称担忧将来,准备用一个烂打火机自焚,最终没有成功。男生今早(8月4日)在屯门法院承认使用有害物质使他人精神受创罪,裁判官把案押后至8月22日再讯,男生其间须还柙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官担心事主心理受创
裁判官认为案情严重,指被告陆梓轩(18岁)以染有天拿水的毛巾掩住事主口鼻“一秒都嫌多”,担忧受害人心理长远上有影响,故索阅受害人心理报告,及被告的精神、心理、社会服务令等报告才判刑。
被告原被控可判终身监禁的企图使人窒息罪,后获改控刑罚较轻的意图使用有害物质使人精神受创罪,最高刑罚为判囚3年。控罪指被告在今年2月18日,在天水围天盛苑走廊,使用染有天拿水的毛巾,掩着女事主陈晓恩的口鼻,企图使她精神受创。
被告有焦虑症症状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有焦虑症症状,两年前已开始接受辅导,现已知错及愿意弥补错失。律师又指,受害人状况良好,未有任何心理后遗症。被告的校长亦有写信为被告求情,希望能轻判。被告的中学好友和家人现身旁听,表示支持。
控方案情指,被告跟女事主为天水围一中学同校情侣,并住在同一屋苑。事发前4个月,女方想专心读书而提出分手。被告案发当日早上约9时半进入女生居住的大楼。女生当日考试后返家,被告从防烟门走出,用染有天拿水的毛巾掩住其口鼻5至10秒。事主大惊挣扎时按动邻居的门钟,被告即大叫:“咁你报警啦。”
独往添马公园欲自焚
同日下午1时半,被告出现在添马公园,向途人声称担忧自己的将来和前途,并用烂的打火机和天拿水试图自焚。被告其后被送往医院,被捕后向警员承认要恐吓女友,迫使她报警。
警方其后再在他的寓所搜获27条毛巾,化验证实浸有工业用的易燃熔剂,可导致人体晕倒、低血压、肺水肿、休克等反应。
案件编号:TMCC49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