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纵火死因】疑纵火者面臀四肢2至3级烧伤 3个月后吐白泡亡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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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前年发生车厢纵火案致19人受伤,怀疑纵火男乘客张锦辉3个月后伤重不治,死因庭就其死展开研讯。医生指张在事件中全身烧伤面积达三至四成,面、臀、四肢等有二至三级程度烧伤,情况危殆,需由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转至威尔斯亲王医院的烧伤中心。三个月后医护发现被告吐白泡死亡。

死者张锦辉获救时,身体有三至四成皮肤烧伤,其中脸、四肢及臀部更有二至三及程度烧伤。(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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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张锦辉(终年61岁,下称:张),于2017年2月10日在港铁金钟至尖沙咀站行驶间被烧伤,先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后转至威尔斯亲王医院,留医至5月14日不治。

张送院时仍清醒

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医生杨志杨供称,张当晚约7时55分由救护车送抵急症室,其时完全清醒。救护车资料指,张纵火自焚,主要是烧伤,情况危殆。

杨医生在其口腔发现疑因吸入浓烟而产生的炭粒,并指其面部、四肢及臀部烧伤,程度为二至三级,总烧伤面积达31%。为保护气道,需做人工插喉。由于张伤势严重,随后被转送至威尔斯亲王医院的烧伤中心,转院前受药物影响转为昏迷。

医生曾为张腿部放压

威尔斯亲王医院医生叶慧盈称,虽然张有脉搏,但腿部紧涨,外科医生认为需替他放压,否则会阻塞血管,令脚趾坏死。张接受放压手术,再被送入深切治疗部。她指张有四成面积烧伤,情况危殆。

警员黎俊烯供词指,医护人员在同年5月14日凌晨4时15分巡房时,发现张口吐白泡、心脏停顿。医生抢救后,在同日凌晨5时19分宣告不治。研讯明续。

案件编号:CCDI-9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