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回顾6.12暴动定性字眼 看卢伟聪和林郑如何华丽转身

撰文: 陈晶琦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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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订争议持续,示威活动遍地开花伸延至多个地区。对于6.12触发的严重警民冲突是否被定性为“暴动”,当局一直不停“改口风”,由最初定性为“骚乱”一度改为“暴动”,林郑月娥更在记者会上多次引述“暴动”字眼。其后由警务处处长卢伟聪率先“转軚”,解释“无定性”为暴动,只是某些人的行为涉嫌干犯暴动罪,其他没有参与暴力行为的示威者不用担心,自此整个政府都以此为口径。
不过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岑子杰今(12日)展示一封由警方发出的《禁止集会通知书》,揭发警方早已将当日金钟一带的集会定性为暴动。

6月12日发生的警民冲突,警方其后表示当日施放超过150枚催泪弹、20发布袋弹及数发橡弹子弹。对于当日冲突的定性,当局一直有多个说法。(资料图片 / 张浩维摄)

6.12下午4点 卢伟聪:“骚乱”

6月12日,金钟一带发生严重的警民冲突。当日的示威抗议,警方施放超过150枚的催泪弹、约20发布袋弹及数发橡胶子弹。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在当日下午4时许见记者,曾形容事件为“骚乱”;同场的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则形容示威者是“暴徒”。

下午5点多 警方新闻稿:“暴动”

直至下午5时42分,警务处发出标题“警方采取行动制止暴动”的新闻稿,改口形容事件属暴动。

晚上8点多 林郑电视讲话:三说“暴动”

同日晚上8时许,特首林郑月娥发表电视讲话,形容6.12金钟一带出现令人痛心的场面,更三度形容当日的示威活动是“暴动”行为,并非和平集会,而是“公然、有组织地发动暴动,亦不可能是爱护香港的行为”。

612当晚,林郑月娥一脸严肃发表电视讲话,三度强调金钟冲突是暴动。(电视讲话画面)

冲突翌日 张建宗:警方定性暴动 非港府高层决定

6月13日,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接受Now新闻台访问,提及港府高层并没有参与将金钟冲突定性为“暴动”以及向示威者发射橡胶子弹的决定,重申警方按现场情况决定。

卢伟聪重申“暴动”定性 说“骚乱”是翻译错误

而卢伟聪同日下午5时许见记者,澄清6.12冲突是“暴动”,解释昨日曾形容事件属“骚乱”是英文翻译中文做得不好,其实当时意思是暴动。

警务处处长卢伟听就6.12冲突的定性多次“改口风”,由最初定性为“骚乱”至“暴动”。6月17日,他为定性松口,解释为仅某些人的行为涉干犯暴动罪。(资料图片 / 卢翊铭摄)

6.15林郑“暂缓”记者会 赞同警方暴动定性

6月15日,林郑月娥在冲突后首次开记者会,决定“暂缓”修例。她当日态度强硬,被追问会否撤回暴动定性时,她说赞同警务处的定性,指“就前线警务同事怎样处理及怎样形容、定性,这都是警务处的责任。我是赞成亦是同意这种说法,我在星期三的声明亦说了,这是行政长官很清晰的说法。”她更说“警务人员的执法是理所当然、是天公地义”。

6.17伟聪率先改口 为林郑“转身”铺路

林郑“暂缓”修例,没有纾解民怨,不少人认为她在记者会上的态度傲慢,令6月16日的游行更多人上街,港岛多条主要道路都是黑衫人海。上街的市民除了要求撤回修例外,“撤回暴动定性”是其中一个主要诉求。民阵指有200万人,警方只统计原定路线,指高峰时有33.8万人。

6月17日,卢伟聪晚上9时15分见传媒,并就坊间对于6.12冲突被定性为“暴动”有不同意见作出澄清。他解释,当日形容“暴动”是指某些人的行为涉嫌干犯暴动罪,因有人于现场使用暴力行为,以铁枝、砖头、铁马或其他硬物等冲击警方防线。他又指,倘没有参加暴力行为的人士不用担心。

6月18日,林郑月娥穿着胜选时的“战衣”,向市民“真诚致歉”。对于暴动定性,跟随卢伟聪转身的口径。(资料图片 / 郑子峰摄)

6.18林郑“致歉”记者会 跟随卢伟聪“转軚”口径

6月18日,特首林郑月娥召开记者会,并就暴动定性方面再次解释。她表示,自己及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均没有认为、亦没有说过参与6.12金钟一带的公众活动集会人士,特别是学生是暴徒。同次又引述卢伟聪已于昨日澄清,倘示威者在6.12当日和平地参与公众集会,没有用过任何暴力将不需要担忧。

林郑月娥又指,关于暴动在法律上的定义、执行上如何处理则须交予执法部门即警务处。倘警务处有需要可向律政司司长寻求法律意见。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于6月22日首度现身回应6.12冲突事件,提及当日活动是否被定性为“暴动”,将不影响律政师检控工作。(资料图片)

6.22郑若骅首次解释:如何定性不影响检控

6月22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现身回应6.12冲突事件。她表示,6月12日金钟的冲突是否被定性为“暴动”,将不会影响律政司的检控工作,解释律政司的检控是按法律及证据。同时强调,律政司根据《检控守则》作检控,是独立、不偏不依、无畏无惧。除非相关证据在法庭达到合理定罪机会,否则不会贸然作检控决定。

7.9林郑见记者:从无作出暴动定性

林郑在6月18日记者会后隐身,7月1日回归酒会发表讲话亦无面对传媒,在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后,林郑在2日凌晨4点见记者,亦决口不提“暴动”二字。到7月9日行会复会前见记者,她说“从来无为6月12日在金钟一带发生的事,作出一个暴动定性。当时的解释是,这两个字是由警务处处长当时用来形容,某些在前线、用在自制武器攻击警务人员的行为”。

7.12民阵展示警方信件 白纸黑字写明“定性为暴动”

事件发酵至今日(7月12日),民阵召集人岑子杰向记者展示一封警方发出的《禁止集会通知书》,信中提及6.12金钟政府总部一带,发出一连串暴力及违法活动,堵塞港岛一带多条主要马路、严重破坏包括立法会、中信大厦等物品,故警方已于同日将上述地点举行的集会“定性为暴动”。故岑子杰质疑,林郑月娥及卢伟听一直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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